各区、县(市)民政局、党委政法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房产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医保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建立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清单体系的通知》(辽民发〔2026〕19号)精神,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了《沈阳市物质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2026年参考版)》和《沈阳市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2026年参考版)》,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区要对照市级社会救助清单,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本级清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依法依规、便捷及时享受各项救助帮扶政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线下公告公示等多种渠道,全面公开救助清单内容,持续畅通政策咨询热线,常态化做好政策答疑。扎实开展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策把握与实操服务水平,推动救助清单落地落细、精准执行,切实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
沈阳市民政局 中共沈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司法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房产局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 沈阳市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沈阳市委员会 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沈阳市红十字会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物质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2026年参考版)》《沈阳市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2026年参考版)》.pdf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