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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会议(2010/05/12)
时间:2010-05-12 来源: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全省防灾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全市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市民政局于5月10日召开全市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会议。各区、县(市)民政局主管局长、社会科科长,被命名为国家、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主任参加了会议,省减灾中心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议现场参观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大东区珠林街道莱茵河畔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大东区民政局、苏家屯区民政局、大东区莱茵河畔社区介绍创建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同时观看了莱茵河畔社区应急演练影像片;会议对全市5个获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表彰;最后,市民政局陈连宽副局长对全市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创建减灾示范社区的重大意义。要站在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站在践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创建减灾示范社区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明确开展减灾示范社区的工作任务。要按照省厅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三是切实加强对创建减灾示范社区的组织领导。形成民政部门组织领导、其它部门密切配合、社区居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新格局。四是近期全市防灾减灾的重点工作。在6月底前,市和各区、县(市)要成立减灾委员会和救灾应急指挥部,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区、县(市)成立减灾中心。在8月底前建立市、区(县市)、乡(街道)、村(社区)4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年内建立市、区(县市)、乡(街道)、村(社区)4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同时认真开展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 


                                              沈阳市民政局救灾处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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