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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祥局长就近期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3/10/10)
时间:2013-10-10 来源: 文字大小:    
      9月17日,刘祥局长专门听取了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汇报,观看了对民间组织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情况多媒体演示。在对民间组织管理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针对面临的新形势和遇到的新问题,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
      一、要明确职能界定。面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新形势、新问题,要积极主动研究,界定好职能,对于四类组织直接登记问题,界定好范围,研究社会组织管理方式。一是研究管理对象。特别对“四类”组织的边缘行业、边缘组织如何界定甄别。二是研究管理环节。要抓住主要环节,做好重点环节的监管。三是研究管理办法。既要“管好”,鼓励发展,促进发展;又要“管住”,使其健康发展、规范发展。要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问题。
      二、要抓好信息化建设。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要着重关注三点:一是体现前瞻性,理念领先、设计超前,适当多预留容量和接口;二是注重实用性,既体现管理、又体现服务,数据的采集和内容的设计要达到全覆盖;三是突出便捷性,要易于查询、便于操作。
      三、要搞好调查研究工作。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涉及的内容和部门较多,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的实施细则没有出台前,要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做好直接登记的衔接准备工作。要克服困难,在现有条件下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同时注意收集外省、市机构编制改革信息,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要加大对外协调和宣传力度。积极与市审批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审批方式和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问题,争取得到支持。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特别是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取得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认可。(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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