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民政局门户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市民政局组织召开沈阳市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交流会(2009/09/28)
时间:2009-09-28 来源: 文字大小:    
      9月21日,市民政局在新民市大民屯中心敬老院组织召开沈阳市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交流会。各区、县(市)民政局主管局长、社救科长和各中心敬老院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全市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管理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和部署下一步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任务。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连宽出席会议并就如何加强全市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作重要讲话。
      陈局长就进一步提高对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指出:一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加强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一方面,适应了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供养的面临的新形势,为农村敬老院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是缩小城乡养老设施建设的差距的实际举措,解决了五保户这一农村最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二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更是将五保对象作为农村最困难的群体给予高度重视,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生、老、病等方面遇到解决不了的困难时,有从政府获得救助的权利写进了宪法。市委、市政府把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大力推进,使沈阳市农村敬老院建设日趋改善,供养内容不断丰富,供养水平逐步提高,充分证明和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三是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的需要。推进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提升档次和水平,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高档次的载体和平台,有助于全面落实五保政策,夯实五保工作基础,对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都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敬老院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服务水平有了质的提高。这为全面促进沈阳市农村五保工作的整体水平创造了坚实的基础。
      陈局长就如何进一步加快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步伐指出:一是要完善建成项目。2007年和2008年全市投入1.4亿元,新建了20所农村中心敬老院,目前,已竣工入住的有13所。对竣工入住的项目,要完善相关手续,完成决算程序,结清工程款项。要对建筑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及时解决工程遗留问题。二是要加快推进在建项目。2008年新建的10所中心敬老院还有7所没有竣工入住,各区县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 大力度,务必于年内竣工。要及早配备好领导班子,选聘好管理人员队伍,建立规章制度,确保2010年春节前实现养员入住。2009年的新建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尽快完成工程招投标,尽快开始工程施工,确保年内至少完成主体工程基础建设。维修改造项目要按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工程预算,力争年内完成维修改造任务。特别要强调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基本建设的法规、标准,争取建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三是要按计划抓好整合。目前,全市已建成入住的中心敬老院,已整合完成了对56个乡镇敬老院的整合,尚有个别地区没有按计划完成整合任务。要立即行动,实施整合,让中心敬老院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让更多的五保养员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重视被整合乡镇敬老院资源的有效利用,通过开办分院,兴办农场等形式,保住土地、房产等资产,为中心敬老院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陈局长就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指出:一是要在转变和理顺管理体制下功夫。在管理体制上,中心敬老院要变乡建乡管为政府建、政府管,也就是由各区、县(市)民政局直接管理。要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政府的要求,进行中心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切实解决敬老院的法人地位问题;在用人机制上,要实行管理服务人员聘用制,签定工作合同,按规定落实工资待遇,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努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在资金投入上,要切实把中心敬老管理服务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敬老院的正常运转。二是要加强规范管理。首先是健全规章制度。其次,我们要加强养员的自我管理。其三,要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就是要有激励机制。三是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加强对敬老院员工思想教育,强化爱岗敬业的思想意识。要加强服务技能培训,倡导规范服务、优质服务。要在不断提高养员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注重养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在院养员的整体生活质量。同时还要逐步扩大中心敬老院的服务职能,不但要服务于在院五保养员,也要利用中心敬老院的软硬件服务设施,为分散供养五保养员提供服务,探索一条以集中供养带动分散供养的新路,促进农村五保工作的整体发展。有条件的敬老院要充分利用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农副业生产,增加敬老院收入,弥补经费不足,改善供养对象的生活。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新民市大民屯、城区、兴隆堡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情况。新民市、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民政局和新民市大民屯中心敬老院、东陵区中心敬老院、康平县张强镇敬老院、于洪区陵东街道敬老院就农村中心敬老院建设管理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信息中心
                                                                    王雷
                                                               2009年9月26日
版权所有:沈阳市民政局|网站地图|维护制作:沈阳市民政局 辽ICP备10016557号
联系电话:024—23468801 网站识别码:2101000054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79
沈阳市民政局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4-23468801
Copyright(c)shenyang civil affairs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