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细则(2010/01/15)
近日,为配合即将进行的我市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市民政局起草,经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通过的法规性文件《沈阳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细则》正式出台。《细则》结合我市村委会实际,对换届选举工作各项环节进行了细化,规范了换届选举的有关程序,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细则》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为确保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我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的任期已满。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 58号)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4月30日全市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沈阳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细则》是在总结第八、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经验教训后,于2008年年初开始酝酿起草,历时两年,先后召开了村干部、乡镇民政助理、乡镇主管领导、全市政权科长、部分民政局主管领导参加的十余次座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
《细则》共分八章五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选举机构、选民登记、候选人的产生、选举程序、罢免、辞职与补选、监督与处罚、附则。本细则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我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的任期已满。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2009] 58号)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4月30日全市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沈阳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细则》是在总结第八、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经验教训后,于2008年年初开始酝酿起草,历时两年,先后召开了村干部、乡镇民政助理、乡镇主管领导、全市政权科长、部分民政局主管领导参加的十余次座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
《细则》共分八章五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选举机构、选民登记、候选人的产生、选举程序、罢免、辞职与补选、监督与处罚、附则。本细则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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