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民发〔2020〕13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结果的通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沈民〔2019〕20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20年度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申报星级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于2020年7月20日至7月31日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实地评定,并将其结果进行通报。
二、评定结果
本次星级评定共34家养老机构被评定为星级,其中:一星级7家、二星级18家、三星级6家、四星级1家、五星级2家。
三、政策意义
星级评定工作对于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督促已评为星级的养老机构继续保持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指导尚未评为星级的养老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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