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了一段时间的封闭管理,没有新的服务对象,收入减少,对养老机构运营造成很大压力。为了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加强疫情防控、克服经营困难、健康稳定发展,我市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帮助养老机构渡过难关。
一是提前拨付相关补贴资金。对已通过审核且应继续拨付建设补贴资金的养老机构,提前拨付2020年度建设补贴资金。同时,对于已通过2019年度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审核的养老机构,按照2019年度实际发放运营补贴资金的60%预拨2020年度运营补贴。补助资金可用于购买防疫物资、提高老年人生活标准、补贴一线养老护理人员等用途。
二是阶段性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力度。自2020年2月至4月,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20%。对符合运营补贴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20年度运营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20%。
三是提前发放毕业生入职补助。提前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申报工作,对符合《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养老护理员,一次性给予4-6万元补贴。
四是强化责任保险支持。积极协调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对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及老年人理赔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应赔尽赔。2019年度投保的公众责任险在原保险期限上延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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