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49号)下发后,市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进度,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梳理我局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方式等内容,并对外公示。
二、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以辖区和行业为基础,根据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经营性公墓和涉外养老机构等4个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涵盖全部被监管的市场主体。其中,因我市目前没有登记成立的涉外养老机构,《慈善法》今年开始施行后,慈善组织认定工作尚未开展,故涉外养老机构名录库和慈善组织名录库内容暂无。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了机关及殡葬管理处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列入名录库,因今年到期换证的执法人员较多,待新证下发后,再行调整。实行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公开。
三、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为规范检查行为,确保监管有效开展,制定了《沈阳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在适用主体、抽取基数、检查方式、操作流程、结果处置和信息公开方面,制定具体操作规程和检查标准。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问题的被抽检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次数、比例和频次。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被抽查对象,依法作出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沈阳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19日
市民政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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