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沈阳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机制制度,为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推进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一系列成果备受社会关注。2025年2月17日,《人民日报》介绍我市创新养老机构监管制度,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扩面入选“沈阳市2025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9月19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报道我市于洪区设置慈善主题公园,创新宣传慈善法,传播慈善理念。9月22日,央视新闻频道报道我市隆重举办国风集体婚礼。11月26日,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调研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2025年第6期民政部《民政文选》以《案卷评查“小切口”写好规范执法“大文章”》为题,全面介绍我市民政领域执法工作经验。1人被评为省首届法治建设执法领域骨干人才,并入选省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专家库。
一是聚焦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群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要求党员干部对内学法、懂法、守法,对外宣传法、贯彻法、用好法。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殡葬领域、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行政处罚、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工作。举办2025年沈阳市“工匠杯”婚姻登记员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会代训40余次,参加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培训1次,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养老执法培训1次,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年度60学时的学法课程。在清明节、民法典宣传月、儿童节、慈善月、老龄月等节点和执法活动中,大力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安排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参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以及信访、诉讼等重大事项研讨20余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90余件(次)。
二是加强制度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出台行政自由裁量权、儿童收养、困难群体提标、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认定、分层分类救助、高龄津贴发放、养老机构等级评定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另有1件在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出台规范救助、养老、社会组织、慈善、殡葬领域政策性文件26件,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助力民生事业有序发展。对8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均符合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对我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发布的7件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完善1件,保留6件。
三是提升执法水平,推进执法专项行动。组织4批28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申领、更换行政执法证件。对32家不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给予警告,对14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慈善组织给予警告和限期停止活动。在全市殡葬、养老领域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2家经营性公墓和9家营利性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对涉企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检查案卷进行自评自查。组织各区、县(市)民政局对社会组织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养老领域行政检查案卷,社会救助领域行政给付案卷进行互评互查。
四是践行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出具8件合法性审查意见、核改70余份合同等法律文书。对外公布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方式,通过市民政局办公电话、网站以及市长信箱、局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回应广大市民民生诉求。2025年市民政局行政诉讼案2件(1件原告撤诉,1件一审驳回请求,二审尚未开庭),复议案件2件(均驳回请求)。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是制度层面需要有所创新。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社会组织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监管,职责界定不细,在实际执法工作中难以厘清,缺乏相对完善的制度机制。
二是惠民政策宣传举措有待加强。通过办公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海葬、婚姻登记等情况较多,还需要扩大宣传面,更要创新方式,通过通俗解读和精准传递,提升宣传实效。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制度设计,破解执法困境。紧跟国家、省立法步伐,做好我市民政领域立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小切口”立法回应养老、慈善、殡葬等民生领域“大关切”,提高立法质量,提升我市民政领域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执法监督。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民生领域惠民利民相关政策,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指导各区、县(市)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收养、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