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雨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雨亭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处长,免去其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职务;
陈曦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处)局长(处长),免去其区划地名处处长职务;
刘玲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免去其规划财务处处长职务;
锡杨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主任(处长),免去其社会救助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翠俐同志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处)局长(处长)职务;
免去李路明同志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主任(处长)职务。
中共沈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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