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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五次关于社区增加公益类助老岗位的提案(第680号)的答复
时间:2026-06-2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关德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增加公益类助老岗位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您前期电话沟通,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内容:建议由街道办牵头,在各社区设立助老服务专员、助老志愿者管理员、老年活动组织员等公益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服务内容。

一、关于“设立助老服务专员、志愿者管理员”等公益岗位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市民政局始终将养老服务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沈阳实际,实施“品质养老”进社区工程,印发了《沈阳市“品质养老”进社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配套工作指引(获辽宁省第二届制度性创新成果二等奖,被民政部列入民政政策创新交流展示名单),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了“养老管家”制度,每个社区均指定了至少1名“养老管家”,作为社区联系和服务老年人的专门力量,负责养老服务政策宣讲、统筹组织养老专属网格员、养老服务志愿者、社会组织及专业机构人员,形成了以社区为平台、多方参与的助老服务队伍,确保了每个社区都有专人负责老年人的需求对接、资源协调和投诉处理。此外,积极构建“五社联动”机制,即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有效整合了辖区内的低龄健康老人、失业人员及热心公益的市民,组建了常态化的志愿服务队伍。虽然目前尚未完全以“公益性岗位”的名义大规模招聘专职人员,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等方式,已经初步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基层助老服务力量。

二、关于“定期探访、健康管理、紧急救助”等服务内容的开展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定期探访独居高龄老人、协助开展健康监测及紧急救助等具体任务,我局已将其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依托信息化手段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一是在探访关爱方面,我们建立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依托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系统”,我们对全市户籍人口中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6类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了详细的信息台账。截至目前,系统内录入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实现100%。同时,要求对于高风险老人增加上门探访频次,不仅限于电话问候,更要面对面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身体状况及安全需求,切实解决老人基础的生活问题,对于在探访关爱中了解到的类似简易安装维修等微需求,也力所能及给予帮助或对接专业服务力量。二是在健康促进方面,配合卫健部门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受益老年人达80万人。开展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对7000余名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开展认知症功能筛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定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慢病管理、康复指导等服务。全市259家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完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同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作为主阵地,设置了休闲娱乐、保健康复等功能区,常态化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关于“建立人员招募培训机制、构建联动机制”的推进措施

在队伍建设上,强化培训机制。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定期围绕最新养老政策、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家庭照护、探访关爱等内容,面向社区养老管家及一线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在资源整合上,大力培育社区养老服务联盟,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物业公司、家政公司等签订合作协议,吸纳专业服务力量向社区聚集,形成了全维度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论证在社区增设专职助老服务岗位的可行性,基于老年人口结构、失能等级、服务缺口等数据,科学测算社区助老服务岗位类型,向人社部门提出岗位需求。同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专业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提供更多专业化就业岗位。

感谢您对沈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沈阳市民政局养老保障和促进监管处

联 系 人:崔梦

联系电话:2347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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