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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五次关于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品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第591号)的答复
时间:2026-06-2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柳青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品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收悉,经与您前期沟通,您提出的提案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强化设施网络建设,优化社区养老布局;2.深化医养康养结合,增强健康服务能力;3.培育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服务品质;4.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促进服务规范化;5.发展银发经济产业,促进事业产业协同,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设施网络建设,优化社区养老布局方面

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与网络布局,将“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重点工作,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一是提升区县(市)级养老机构照护能力。针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加的现状,我市重点加强专业照护型机构建设。通过改建失能、失智照护院,或在现有养老机构中设置失能、失智照护专区,全面提升专业照护服务水平。目前,全市每个区县(市)均已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失智照护为主的专业养老机构,为辖区内集中照护需求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照护服务,有效补齐了设施配置不均中“专业照护能力不足”的短板。二是发展街道(乡镇)级“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为优化设施布局,解决“冷热不均”问题,我市大力推动“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通过新建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引导已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鼓励养老机构延伸服务等方式,在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设1-2个服务半径辐射周边3-5个社区(村)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这些综合体设置全托、日托、助餐、康复等功能用房,能够承接全部高、中、低频养老服务事项,不仅为老年人提供长期居住、日间托养、照料护理、助餐等基础服务,还满足代购代缴、陪诊就医等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并能为周边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小区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目前,全市已建成2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了街道层面的全覆盖,有效改善了设施布局,提升了服务可及性。三是夯实社区(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拓展、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我市着力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补齐设施短板。有条件的社区(村)配置2-3个养老服务站,利用社区(村)公共服务空间开辟“长者服务专区”,承接文体娱乐、健康养生等5个以上的中频服务事项。目前,已实现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确保老年人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便捷的养老服务,真正打造“养老不离社区”的服务模式。

二、关于深化医养康养结合,增强健康服务能力方面

我们深知医养结合对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性,持续深化部门协作,完善政策体系,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全面提升健康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2025年,市民政局联合市卫健委出台《沈阳市养老服务领域医养结合服务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医养合作机制,明确服务规范,为深化医养融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撑。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支持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急诊急救、康复护理等服务。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率达83%,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深入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259家医疗机构被评为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年就医环境和服务流程持续优化。稳步推进安宁疗护服务,35家安宁疗护机构为生命末期的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独特优势,15家医疗卫生机构获评省级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单位。三是推动医养机构深度合作。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机构,全市共有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资质的“双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29家,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医疗养老服务。所有养老机构均通过签约方式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助医服务全覆盖,有效解决养老机构医疗支撑不足问题。同时,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四是拓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大力发展智慧医养服务,依托“盛情康养”沈阳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整合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紧急救助等功能,推动平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鼓励为老年人配备智能穿戴设备,实时监测健康状况,提前发现健康风险,提升健康管理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五是加强康复护理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增设康复护理专区,配备专业康复设备和人员,为术后出院、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拓展康复护理项目,提升基层康复服务可及性,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三、关于培育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服务品质方面

针对养老服务人才短缺这一瓶颈问题,我市多措并举,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着力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养老服务队伍。一是完善人才政策体系。2025年1月,市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沈阳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沈民发〔2025〕7号),其中明确强化部门协同,依托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部门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负责养老服务人才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标准制定、业务指导,协调落实相关发展支持政策等,为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提供了坚强的组织政策保障。二是加强校企合作培养。积极畅通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习、就业渠道,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与管理、失能照护、智慧养老等相关专业,支持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等院校与优质养老服务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教育培养。鼓励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与养老服务机构互设实习实训基地,全市已培育沈阳市养老产业集团等8个都市圈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并授牌。2025年10月,成功举办沈阳市养老服务人才双选会,促进毕业生对口就业。三是实施免费技能培训。市民政局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提供“培训+考证”全免费支持,重点面向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开展职业技能轮训,考试合格的可取得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5年度已培训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上门服务人员超1000人。同时,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开发家庭照护者培训课程77堂,2025年度培训家庭照护者超1万人次。四是提升职业吸引力。落实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4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入职补助,累计发放入职补助216.4万元。加大优秀养老从业人员宣传力度,成功举办2025年“工匠杯”养老护理员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竞赛,我市选手包揽省养老护理员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极大提升了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度。

四、关于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促进服务规范化方面

为促进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我市着力建立健全全流程、多维度、立体化的综合监管体系,出台系列指导性文件,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规范有序运行。一是健全综合监管制度体系。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沈阳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等20余个安全监管领域指导性文件,系统构建涵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环节的监管制度框架。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跨部门联合检查、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投诉举报处理、风险隐患闭环整改等10余项制度规范,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机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安全风险评估,指导机构全面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夯实安全运行基础。二是强化大数据智慧监管。依托国家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升级打造集信息查询、数据分析、业务审批、工作监管于一体的“盛情康养”沈阳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实现“补贴线上发放、人员线上管理、资源线上调动”。通过监管系统与公安、民政数据实时比对,确保老年人福利补贴精准发放、对象精准识别。独立设置政府购买服务机构端和服务人员端,全流程完整记录服务过程,实现“服务—监管—评价”线上闭环,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三是加强服务质量日常监管。依托智慧养老管理平台和话务中心,每日对政府购买上门服务、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服务质量抽查回访,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偏差,不断校正、规范服务行为。建立服务质量问题台账,对回访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实现问题闭环管理,切实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四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对高龄津贴、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政府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批、拨付环节实行全流程严格监督,依托平台实现“身份自动识别、补贴自动计算、数据实时比对”。建立资金发放预警机制,对异常数据及时核查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防范虚报冒领等风险。

五、关于发展银发经济产业,促进事业产业协同方面

我市坚持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一是丰富养老服务供给。夯实居家养老基础作用,以每户最高3000元标准为1.2万余户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提供每人每月3至45小时免费上门服务。社区养老依托作用更加有力,2023年率先在全省推开老年助餐服务,现有老年助餐点200个。机构养老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市财政投入1.1亿元对33家中心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工程。二是培育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引育国内外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德国蕾娜范、日本爱志、中国健康养老集团等一批企业落户沈阳,全市现有老年用品制造、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等企业101家,涉老制造业企业年产值约6亿元。沈阳新松机器人等6家企业研发生产的老年产品入选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三是激发银发经济消费潜力。获批成为全国“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首批7个试点省市之一,争取国家试点资金532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领取电子消费券约3.9万张,核销约1943万元,预计拉动养老服务消费2亿元。举办“银龄颐养 赴约沈城”沈阳都市圈旅居养老推介活动、沈阳市养老金融资源交流对接活动、沈阳市“养老服务消费季·银龄好货集”活动等,切实提升老年人消费意愿与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沈阳市民政局养老保障和促进监管处

联 系 人:阎韡

联系电话:024-2347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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