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宫建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落实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在建立“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协同机制方面
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提升社会组织的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机关,我局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采取多种方式为社会组织健康、创新发展创造机会、搭建平台。配合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指导社会组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发展并提供社会服务,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共同推动各类专业性社会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在动员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科普方面
充分发挥公益慈善专业领域优势,助力“健康中国”战略。我局依托社会组织创新支持孵化基地,为公益慈善领域社会组织开展促进健康沈阳建设的活动提供场地服务等支持,鼓励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健康科普活动。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配合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之间在健康科普、疾病预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分享,共同提升社会组织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能力,使社会组织真正成为“健康中国”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承办处室: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联 系 人:崔双禹
联系电话:2347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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