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农村品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234万人,占总人口约30.6%(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其中农村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约60.4万人,占农村人口的29.6%(低于全省2个百分点)。近年来,沈阳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决策部署,通过建立健全“三个体系”,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农村养老组织体系
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成立了沈阳市品质养老工作专班,各区、县(市)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街道(乡镇)组建了工作组,居(村)民委员会下设了老龄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健全了自上而下的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体系。先后出台了《沈阳市农村养老服务三年实施计划》《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沈阳市品质养老进村屯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机制,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路径,有力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扎实开展。
(二)打造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品质养老”村屯三年培育计划,出台品质养老村屯培育指引,按照“基本、提升、示范”三类标准,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服务主体、服务项目进村屯,实现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全覆盖(自2023年起按每年30%、30%、40%的目标推进培育工作,至2025年实现全覆盖)。截至2024年年底,已累计培育品质养老村屯835个,占比62%(其中基本类580个、提升类211个、示范类44个)。
一是服务设施进村屯。我市农村地区现有养老机构75家,床位10068张,入住养员3431人(其中,农村中心敬老院33家,床位总数5806张,收住养员1617余人)。近年来,累计投入1.1亿元,对33家农村中心敬老院实施改造提升,其中打造了7家以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80%。通过培育,共38家农村养老机构获评星级机构。在相关政策支持与引导下,农村中心敬老院开展延伸服务,利用闲置床位面向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群体提供托养、照护服务,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的基础上,收住社会养员592人。
二是服务主体进村屯。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是品质养老进村屯工作的“掌舵人”,指定1名村干部作为“养老管家”,组织党员干部、网格员、村医等与留守、高龄、失能、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结对帮扶,开展关爱探访,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切实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探索村集体领办企业。在11个村实施党支部领办企业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将收益用于反哺养老服务。引入专业服务力量。积极向农村地区对接专业养老服务资源。2025年将泉辉集团对接到辽中区开展公建民营,康平县也引入了惠万民、南京福康通等优质养老服务企业,与有需求的村屯签订助老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服务。培育本土服务队伍。针对农村养老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支持村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分兑换等方式,聘用村灵活就业人员、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人,经培训后为周边留守、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是服务项目进村屯。实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连续4年累计投入1630万元支持农村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首批在康平县、法库县各选5个村进行试点,后扩大范围至109个村(每个村试点资金5万元),由试点村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完善村养老服务设施、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引进专业养老服务组织提供养老服务项目,为后续进一步推进品质养老进村屯打下良好基础。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在全省率先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共计改造家庭约1.03万户,其中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占比超过60%,老年人居住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为契机,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4315万元,为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4500张,其中,为农村老年人建床600张,按照老年人失能等级,提供每人每月20—45小时不等的照护、助餐、助洁、理发等上门服务,累计服务约11万小时。
(三)做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一是做好老年人福利保障。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我市特困人员约1.2万人(城市特困2335人、农村特困10058人),连续16年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目前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269元,实现了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相统一。推动高龄津贴扩面。市政府将高龄津贴扩面至80周岁老年人列入2025年民生实事,从今年1月起,按照每人每月30元标准,为户籍为沈阳市的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目前已惠及约18万老年人。同时,继续落实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800元)和80-89周岁低保、低保边缘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政策,按月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今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为全市困难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将相关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2万元,按照每人20元的保费标准,为约4万名困难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提升困难家庭老年人意外伤害医疗风险承担能力。
二是做好老年人健康保障。推进签约服务。全市现有乡镇卫生院110家,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与附近养老机构签约开展医疗健康卫生服务。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老年人肠道健康促进行动、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行动、老年衰弱综合症筛查等健康促进行动。为5万余名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评估和筛查,为1万余名临界健康老年人提供预防干预,为危重老年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关注农村老年人心理健康。各村党组织高度重视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文化生活,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或行动不便老人结对帮扶,缓解农村老年人精神孤独问题。在春节、端午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留守老人、孤寡老人走访慰问活动。利用村级文化活动广场,常态化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积极对接社会资源,举办健康义诊、免费理发、专家讲座、中医养生、智能手机教学等活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二、存在问题
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起点低、速度慢,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这也是全国各地农村普遍存在的现象。在我市,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养老服务需求难以调动。从消费能力来看,农村老年人大多经济不富裕,无购买养老服务的能力;从生活习惯来看,农村老年人多选择居家养老,生活上自给自足;从接受服务意愿来看,农村老年人养老观念守旧、淳朴,不愿意接受“外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如我市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存在“不好意思点单”、不愿接受“外人”服务的情况。
二是农村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不足。一方面,农村地广人稀,老年人居住偏远分散,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成本高,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大多不愿进入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另一方面,农村可调动资源短缺,尤其是医疗资源、养老资源稀缺,专业化养老服务设施多集中在乡镇层面,服务覆盖面不足,仅有部分条件较好的村配建了相对独立的养老服务功能用房。
三是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尚不到位。虽然我市出台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保障政策,但由于涉农地区财政普遍困难,对于农村养老服务投入保障力度不够,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依赖于上级政策和财政资金,造成农村服务资源欠缺、服务设施普遍陈旧。
四是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现有农村养老服务队伍普遍存在人员不足、专业护理员缺乏、薪酬待遇低、上升空间小等问题。从业人员职业认可度低、人员流动性大,服务水平不高,无法满足老年人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农村养老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发展不足。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顶层设计。按照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市民政局将结合沈阳市实际,完善我市农村养老服务指导意见。同时,按照贵委建议,组织对《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复盘,根据农村养老服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适时提报人大常委会修订《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在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财政支持、人才支撑、机构运营以及发展智慧养老等方面向农村养老服务进一步倾斜。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县(市、区)层面,依托县(市、区)民政直属事业中心成立“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指导中心)”,承担本县域养老服务行业指导培训、标准制定、应急救助,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服务监管等工作。乡镇(街道)层面,均培育1个“乡镇(街道)级服务中心”,提供机构托养、助餐助浴及上门服务,发挥枢纽作用,对村养老服务站点进行指导和服务对接。行政村层面,均设置一处养老服务站,按需灵活提供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助餐、助浴、助行、助急等具体服务。以辽中区后边外村为试点,推进村集体举办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满足农村老年人“不离家、不离亲、不太远”的服务需求。
(三)争取省级项目试点。按照《关于实施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精神,2025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县级行政区实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拟定全省遴选不超过6个试点地区)。经过区县自荐、遴选,4月2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推荐辽中区、康平县作为辽宁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地区。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跟进试点评选工作,积极争取试点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实现质的提升。
(四)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在辽中区开展农村中心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2025年4月16日,沈阳泉辉幸福长者汇与辽中区民政局正式签署全域养老服务合作协议,共同打造覆盖辽中区全域的养老服务网络。下一步,将指导辽中区依托泉辉长者汇的专业优势,加速构建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确保服务覆盖“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经验后向其他涉农地区推广。推广“党支部领办村企”模式。总结康平县、辽中区村办企业承接养老服务的经验,向全市涉农地区进行推广,通过观摩学习等方式,引导更多村集体、合作社、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持续壮大农村本土化养老服务力量。培育农村服务组织和队伍。注重发展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志愿者组织、老年协会等,结合品质养老村屯培育行动,示范类村屯均需培育村老年协会,提升类、基础类村屯应建立不少于1支农村养老互助服务队,并通过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农村本土养老服务队伍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五)优化养老服务项目。建立农村助医服务体系。市民政局将与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密切协作,依托区县(市)医院、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卫生所(站)、乡村家庭医生等载体,逐级对接农村老年人助医服务,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助医服务体系。开展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自助洗衣服务试点。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为有需求、有服务能力的村配置洗衣机,以满足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及留守老年人的洗衣需求,目前已起草试点工作方案。继续推进品质养老村屯培育行动。在2025年底实现品质养老村屯培育率100%的基础上,推动全部村屯从基本类向提升类、示范类逐步迈进,鼓励养老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较好的村因地制宜打造本村养老服务特色项目,如发展候鸟养老、田园养老、庭院养老等模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品质养老村屯培育成果。
(六)整合医养服务资源。探索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或养老服务站点,增设老年照护专区,配备专业康复设备及适老化设施,并引入具有养老护理资质的专业团队,打造集健康监测、疾病预防、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于一体的农村医养结合服务平台,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村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感谢贵委对沈阳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保障和促进监管处
联 系 人:崔梦
联系电话:2346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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