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养老暖心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提案内容,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建立多层次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2.打造健康管理服务体系;3.构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4.提供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5.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一、开展沈阳市“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将“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民生实事,出台《沈阳市“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导则》《沈阳市街道(乡镇)“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培育导则》,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区县(市)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通过改建失能、失智照护院,或设置失能、失智照护专区。每个区都至少改建1所以失能失智照护为主的养老机构,为区县(市)有集中照护需求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目前,每个区县(市)均建设了1所以失能失智为主的养老机构。二是街道(乡镇)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通过新建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引导已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引导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有服务半径辐射周围3-5个社区(村)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1-2个,设置全托、日托、助餐、康复等功能用房,为老年人提供长期居住、日间托养、照料护理、助餐或上门助洁、助浴、起居照护等居家照料服务,承接全部高、中、低频养老服务事项,满足老年人代购代缴、陪诊就医等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能为周边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小区服务点提供工作指导和业务辐射。目前,已建设2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街道全覆盖。三是社区(村)建设养老服务站。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结合完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社区(村)可配置2-3个养老服务站,利用社区(村)公共服务空间开辟“长者服务专区”等,承接文体娱乐、健康养生等5个以上的中频服务事项。目前,已实现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四是小区建设养老服务点。在等级物业小区依托物业用房、业主会所或其他物业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养老服务点,实现等级物业小区养老服务点建有率100%。结合服务点实际,进行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资源公示等服务,确保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链接得到养老服务资源。目前,已在1058个等级物业小区建立养老服务点。
二、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
联合市教育局、财政局等9个部门下发《沈阳市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沈民发[2023]6号,将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中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老年人,失能和残疾老年人,8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留守等老年人纳入探访关爱范围。按照分类探访方式(电话探访、视频探访、上门入户探访)实现每月对探访关爱对象探访率达到100%。通过探访主要了解老年人语言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纳入相应救助保障政策,相关经济方面的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了解老年人家庭房屋和水电暖气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安全方面情况;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了解老年人居住环境是否睦邻,家庭是否发生过重大家庭变故,是否受到突发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造成生活困难,是否落实相应的救助措施等。
三、打造健康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在1207个社区(村)开展为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老年肠道健康促进行动、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行动、老年衰弱综合征筛查等健康促进行动。为5万余名老年人进行免费的健康评估和筛查,为1万余名临界健康老年人提供预防干预,为危重老年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二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免费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清理规范工作,进一步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质量,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四、构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一是搭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全面贯彻落实《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养老服务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市研发了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养老平台采用养老服务数据中心、养老服务业务中心、养老服务监督中心“三位一体”模式,整合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梳理养老服务业务流程,监管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实现千余家养老服务机构全接入、14项养老业务全入网,构建了政府部门与服务组织、服务组织与老年群体、老年群体与政府部门的服务闭环。二是提升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以养老平台为基础,我市积极构建“智慧养老”场景,创新了“指尖养老”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养老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亮点之一就是依托“沈阳养老”小程序,推行养老服务电子码,打造形成“服务对象线上下单—对接企业线上派单—服务人员线上接单—政府全流程线上监管”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新模式,真正实现“足不出户、服务上门”。2021年以来已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超170万人次、247万小时。三是建立信息化监管评估机制。我市依托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和“市养老服务热线”话务平台,每日对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等情况开展服务质量抽查回访,不断校正、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养老服务整体品质。出台《关于开展上门服务满意度评价和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老年人或家属在服务人员扫码确认服务完成后,可根据实际感受,在“沈阳养老”小程序中使用老年人或者监护人的账号直接点选一星至五星,对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组织各地区对服务质量低劣的承接主体实施失信惩戒,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承接主体列入规范守信“红名单”,在下一年度招选时优先考虑。目前,我市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满意度在95%以上。
五、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一是为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税费减免、免征房产税等;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申请水电气暖优惠价格等。各地区开通绿色通道,在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动力电及电量增容等各项业务时,提供“一站式”优先快速业务办理服务。二是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24年以来,市政府安排预算资金1.5亿元,重点用于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助经费等项目,为养老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三是为养老服务企业定制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快捷审批等20余项政策措施,吸引北京乐老汇、江苏安康通、上海福寿康等外地优质企业面向社区开展延伸服务,并成功引入德国蕾娜范养老集团落地沈阳,实现了东北地区外资养老企业“零突破”。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保障和促进监管处
联 系 人:秦晓东
联系电话:024-2347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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