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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四次关于沈阳进行规范陪诊行业的提案(第014号)的答复
时间:2025-10-22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孙兴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进行规范陪诊行业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制定陪诊行业服务规范;2.设立行业职业准入门槛;3.鼓励陪诊行业探索。

一、关于制定陪诊行业服务规范

市民政局一直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养老服务工作,2024年底开展了品质养老需求问卷调查,其中,助餐服务需求占比47.7%、助医服务需求占比40.6%。根据问卷结果,市民政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将促进医养结合服务纳入2025年品质养老民生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将培育20个医康养护一体化养老服务机构纳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同时,认真组织学习研究上海市老年陪诊服务经验,围绕制定我市陪诊行业服务规范,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牵头组建跨部门工作小组,整合医疗、法律、消费者保护等领域的专家资源,开展全面的陪诊服务行业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当前陪诊行业的现状、问题和发展需求。二是密切关注上海市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沈阳实际,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沈阳市老年人陪诊服务试点方案,有范围、有条件的选取试点地区、试点机构,根据试点情况,起草、修订我市老年人陪诊行业地方性规范。三是根据试点工作情况,适时推动规范纳入地方立法计划,确保其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关于设立行业职业准入门槛。目前,陪诊师尚未被纳入我国职业分类大典,缺乏统一的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体系。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结合试点推进情况,联合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着手建立陪诊行业的职业准入体系。一是制定从业资格标准,明确陪诊师所需具备的基本医学知识、沟通技巧和服务意识等要求,并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和考核机制。二是设立培训机构认证制度,规范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和质量,确保培训效果。三是建立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陪诊师进行登记备案,实现动态管理和信用评价。四是积极向民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呼吁,将陪诊师纳入职业分类目录,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三、关于鼓励陪诊行业探索。在老龄化程度逐年攀升、家庭少子化现象日趋显著、医疗资源日益紧张的背景下,陪诊行业的出现无疑为老年患者及其家属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与便利。目前,仅上海市于2025年1月出台了《上海市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试点方案》,在浦东新区、杨浦区、松江区、徐汇区等9个区开展老年人助医陪诊服务试点。其他城市如北京、四川资阳、江苏常州等地,虽然对陪诊服务有所尝试,但暂未针对老年人陪诊服务出台的较为系统的正式文件。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率先在辽宁省探索开展老年陪诊服务,第一批首先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助医陪诊服务,重点解决独居、留守老年人“看病无人陪”的困境,逐步将市场上分散的陪诊服务纳入规范化轨道。同时,市民政局将结合沈阳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将经备案的陪诊服务机构纳入平台,方便老年人预约,增强服务的可及性。

感谢您对沈阳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保障和促进监管处

联 系 人:崔梦

联系电话:2346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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