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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提案(第107号)的答复
时间:2024-03-2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边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沈阳市社区养老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提案内容,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1.部分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短缺;2.养老服务供需错位;3.缺乏专业化工作团队。

一、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任务

近三年来,我市全面实施“品质养老”民生工程,构建了居家、社区、机构为框架,兜底、普惠、提升为类别的“品质养老”发展格局。在设施配建上,我市将养老设施配建标准写入《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纳入地块规划条件中,予以刚性保障,新建居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35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居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实施配建达标计划,由属地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补齐服务设施配建缺口。印发《沈阳市已建居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三年配建达标工作的通知(2021年-2023年)》,三年达标任务已全面完成,目前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86个,已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为周边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

二、开展沈阳市“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将“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点民生实事,出台《沈阳市“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导则》《沈阳市街道(乡镇)“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培育导则》,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区县(市)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通过改建失能、失智照护院,或设置失能、失智照护专区。每个区都至少改建1所以失能失智照护为主的养老机构,为区县(市)有集中照护需求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二是街道(乡镇)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通过新建养老服务综合体或引导已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升级、引导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有服务半径辐射周围3-5个社区(村)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1-2个,设置全托、日托、助餐、康复等功能用房,为老年人提供长期居住、日间托养、照料护理、助餐或上门助洁、助浴、起居照护等居家照料服务,承接全部高、中、低频养老服务事项,满足老年人代购代缴、陪诊就医等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能为周边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小区服务点提供工作指导和业务辐射。三是社区(村)建设养老服务站。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结合完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条件的社区(村)可配置2-3个养老服务站,利用社区(村)公共服务空间开辟“长者服务专区”等,承接文体娱乐、健康养生等5个以上的中频服务事项。四是小区建设养老服务点。在等级物业小区依托物业用房、业主会所或其他物业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养老服务点,实现等级物业小区养老服务点建有率100%。结合服务点实际,进行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资源公示等服务,确保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链接到养老服务资源。

三、打造区域养老服务联盟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串联辖区所有“社区(村)养老服务联盟”资源,发动包括企业、志愿者、主管单位等在内的多元主体,促进基层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调动。2023年,制定区域养老服务促进联盟工作手册,每个区选择1个街道开展试点;2024年,实现联盟街道(乡镇)层面覆盖率100%;2025年,常态化持续运转。一是开展评估。对老年人基本情况、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资源、邻里互助基础、政府支持力量、辖区便民服务业情况进行整体评估。二是组建联盟。盘点、整合利用区域范围内所有服务资源,组建区域养老服务联盟。三是服务对接。围绕老年人需求,将所有服务资源进行对接联动,提升区域养老服务的精准度。四是精准帮扶。推出“微公益”企业联动项目,即通过与企业或志愿者服务队合作,根据老人需求及企业特点,精准策划小微公益项目。推出“微心愿”精准帮扶活动,以社区中的困难老年人群体为主要帮扶对象,发动爱心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认领,圆梦个人和家庭之力难以达成的“微心愿”。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秦晓东

联系电话:2347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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