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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将适老化改造嵌入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150号)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3-2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市房产局:

现就陈学志委员提出的《关于将适老化改造嵌入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陈学志委员提出的建议涉及以下6个事项:一是道路通行应减少高低差;二是活动场地应防滑软化;三是单元入口应加装坡道;四是楼梯扶手应降低高度。

按照职责,市民政局负责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投入保障。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残联等部门印发《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逐年更新改造项目及产品清单,按照每户最高3000元标准,截至2023年已完成8184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政府共计补助资金1623.58万元。

二、科学评估,一户一案确定改造方案。市民政局结合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定了《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招标了7家专业评估主体,培训了102名持证评估师,对申请改造的老年人逐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依据能力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的完全失能老年人配置护理床、防褥疮床垫等,为其他老年人家庭依据入户评估结果,安装扶手、进行地面防滑处理、消除高差等、安装各类助力扶手、配置坐便椅、淋浴椅、手杖和防走失装置等,确保“一户一案”设计改造方案,提升改造项目和产品配置精准度。

三、全流程监管,保障改造服务质量。改造工作实施主体由各区、县(市)民政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标选定。为使沈阳市各区招标的改造企业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形成统一的设计和验收标准,市民政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家庭养老床位改造工作的策划组织、方案审核、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信息建档等全过程咨询监督工作,各区、县(市)民政局落实主体责任,市民政局适时按比例进行抽检。同时,依托“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将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全部接入平台进行全流程业务监管,严把入口关、服务关。

下一步,按照“十四五”时期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计划,我市已完成2024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摸底,计划于2024年继续实施改造2000户,目前市民政局已下发工作通知,各地区已陆续开展本年度适老化改造企业招标工作。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崔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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