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成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3号)任务要求,我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沈阳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47号)并印发到各区、县(市)。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建立了家庭、政府、社会、学校各负其责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对每名农村留守儿童都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并针对每名留守儿童的实际需求,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关爱保护,有力地保障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经排查,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728名。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工作体系。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职责。成立了沈阳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为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出台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依据。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正式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74号),为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全市共设立了2667名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教育义务和监护责任。
(二)开展摸排工作,做好信息动态管理。市民政局于2016年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清晰地掌握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家庭监护情况、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信息报送更新制度,为制定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同时,根据民政部要求,将全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并进行动态管理。
(三)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一是制定方案,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8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2017〕1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工作职责、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步骤和措施,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切实可行。二是开展行动,确保每项任务落到实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与每名农村留守儿童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协调公安、教育等部门,为11名无户籍的农村留守儿童办理了户口登记,使12名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成功复学,为1名无人监护的儿童提供了临时监护照料,对3名监护不力的留守儿童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协调地区部门,构建关爱网络。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构建层层推进、齐抓共管的留守儿童关爱网络,努力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市公安局做法:一是坚决杜绝对留守儿童的不法侵害。对发现的心理失衡、行为失范、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做出极端行为的留守儿童加大安全防护指导。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抽调熟悉法律知识、工作丰富经验、有较强亲和力的民警,派驻到学校担任法制辅导员,配合学校经常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录像、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市教育局做法:一是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课时中,安排专职或兼职的教师授课。目前,各中小学校已基本配备了至少一名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全市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923名专(兼)职教师中,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达713人。二是学校结合班队会、广播、升旗仪式及心灵信箱等多种活动开展心理教育。三是聘请了相关心理专家、教授进行报告或讲座,针对留守儿童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四是建立了心理咨询(辅导)室,每个教学周内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不少于10学时,并由心理咨询师针对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或辅导工作,舒缓留守儿童心理压力。市卫健委做法:在2018年以前,每年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在县级卫计局为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并在全市“开展关怀关爱走访慰问活动”中专门下拨资金,对所有的患病和残疾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走访慰问,实施精准帮扶。市司法局做法:一是推行大学生法治辅导员进校园工作。辽宁大学、沈阳大学等5所高校法律专业的100多名大学生,深入沈阳20多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辅导员,先后为小学生上了300多堂法治课,以更活跃的方式为孩子们传授法律知识。二是开展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四进”校园活动。沈阳市组织全市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官与每所中小学校对接,担任法律顾问达到100%。在学校中,既为学生上法治课,也帮助学校解决法律事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近年来,承办各种法律事务13件,上法治课320次。三是规范法治课教学。组织人员编写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和《青少年法治课教材》等普法读物,供全市青少年和法治课教师使用,规范青少年法治课教育。四是突出学生自我教育。通过组织学生拍摄自己的故事微电影、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参观沈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活动,让广大学生在亲身经历的活动中自我教育,增强法律信仰。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我市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已逐步形成了“民政牵头高效,部门沟通顺畅,乡镇履职明了”的良好工作格局。
(五)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活动。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在农村留守儿童居住的村(社区)中,引入优质社会工作机构,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2017年市福彩公益金为沈阳利州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和壹基金合作的壹乐园儿童服务站项目配比资金50万元,支持8个社工机构在10个社区对残障、留守、低保等困境儿童开展各类专业化服务;沈北新区青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倾力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连续三年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00余万元;沈北新区青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沈阳市慈恩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还得到省民政厅近4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2016年和2017年,沈阳市利州扶贫发展服务中心累计为灾后或贫困地区困境儿童发放壹基金温暖包(包括御寒衣物、食品文具等)7000余个;乐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专业社工组织为我市留守、困境儿童开展专业心理辅导、文化培训等活动100余次,让农村留守儿童充分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注重多元投入。各地区和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并保障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同时,积极引导、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召开成员单位扩大会议,及时通报相关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实现联席工作经常化、推进工作职责化。全面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障、司法援助、精神关爱、志愿服务等工作,共同推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是进一步发挥大学生法治辅导员、法治宣传志愿者团队专业素养优势,以法律知识问答、动画短片、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为家长和青少年讲解防侵害、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二是积极与相关单位配合,推进校园普法微电影、微动漫、《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治课教材》等普法载体在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普及推广,并通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发放普法宣传品。三是依托新媒体力量,提升法治教育趣味性、时效性。结合青少年心理特点和关注重点,进一步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丰富普法微动漫等普法载体的内容。
感谢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慈善社工儿童福利处
联 系 人:林丽妍
联系电话:23468930
沈阳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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