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办理已建成村级公墓用地审批手续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您前期沟通,您提出的建议涉及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全面摸底,建立“一墓一策”分类处置台账;二是聚焦核心堵点,出台“一事一议”专项配套政策;三是设定清晰路线与时限,纳入政府督办体系;四是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2024年全国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中纪委督导组也反馈了我市公墓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我局深刻检视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将公墓违规用地整改和公墓手续补办工作作为殡葬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长期存在的难点问题,综合施策,推动“未批先建”公墓手续补办工作走深走实。
一、强化分类处置,精准研判定策
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一墓一策”“一事一议”原则,对全市存在违规用地问题的公墓进行全面梳理核查,逐案分析用地性质、违规情形、整改难点,逐一制定针对性处置方案,确保整改工作不搞“一刀切”,切实提升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源头治理,完善规划管控
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快推进殡葬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与优化工作,2024年编制了《沈阳市殡葬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24—2035年)》,将相关数据成果纳入全市一张蓝图数据库,推动殡葬审批进入“多规合一”系统管理,加强殡葬设施源头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殡葬设施选址、审批、建设全流程管理。同时,聚焦现有殡葬设施违规用地问题开展专项破题研究,扎实做好手续补办的组卷筹备等基础工作,为后续高效推进土地手续补办奠定坚实基础。
三、紧扣新规落地,完善合规手续
结合新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工作要求,针对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坟墓建造禁止区域、现有坟墓处置及特殊情形公墓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已与市自然资源部门多次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共识。新《殡葬管理条例》于3月30日正式,我局将严格遵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辽宁省殡葬设施专项布局规划》,进一步深化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同配合,全面加快推进公墓土地手续补办各项工作。对保障当地居民基本安葬需求且无法避让禁止区域的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依法推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安葬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全国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以您的提案建议为重要抓手,加大殡葬行业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村级公墓用地审批手续。进一步完善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联合审批和动态巡查制度,坚决杜绝新增公墓违法占地问题,切实规范我市殡葬行业发展秩序,推动殡葬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依据新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和两办《意见》要求,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拟将既成事实的农村集中安葬点纳入到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范围,同时指导属地民政部门做好相关手续组卷补办工作。
感谢您对殡葬领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殡葬管理处
联 系 人:孙利涛
联系电话:23467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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