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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关于落实家校协同育人社会工程主体的建议(第0752号)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5-30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市教育局:

现结合民政部门关于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的工作职能,就张翼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家校协同育人社会工程主体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出台《沈阳市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实施细则》,对失去家庭监护能力、监护能力不足、监护不当家庭进行干预,逐一确定监护人,确保每名农村留守儿童和监护困境未成年人处于有效监护状态,农村留守儿童书面照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通过定期走访,宣传儿童福利政策,指导督促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开展心理慰藉、家庭亲子教育等为重点内容,组织实施10期基层儿童工作者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服务儿童能力水平。目前,我市已配备街道(乡镇)儿童督导员181人,社区(村)儿童主任2609人。2023年以来,发动社会力量为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亲情关爱、安全教育、假期托管等系列关爱服务活动886场次,服务儿童1.16万人次。

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做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基层儿童工作者培训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

承办处室:儿童福利处

联 系 人:梁欣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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