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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动社区养老新形式进程的建议(第0707号)的答复
时间:2020-04-2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李尚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社区养老新形式进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前期电话询访了解,您的建议涉及2个事项:一是增设老年活动中心;二是推进智慧社区养老,加大房产供给,引进爱心企业福利经营。

一、关于增设老年活动中心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服务中心均设有老年人餐厅,集中提供符合老年人口味和营养搭配需求餐食,且大部分能够送餐上门,有条件的中心还可向周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辐射助餐服务;均设有供老年人文体娱乐、健身、康复区域,并配套电视、音响、健身器材、休闲棋牌、书记报刊、康复理疗设备等;部分中心具备照料护理功能,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日间照料服务,实施专业照护,受到了广大社区老年人的欢迎。在社区层面,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养生、老年教育、心理慰藉等服务,配套各类文体娱乐设施设备。目前,全市共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600个。

广泛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引导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机构签约,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动员、组织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工青妇、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各种公益性服务。创新志愿者参与机制,积极推广“爱心银行”“服务储蓄”等服务模式,提高志愿者服务的社会认可度,在全市30个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志愿者试点,大力发展互助式养老模式,探索设立“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为老服务志愿者近4000人,开展为老服务活动达1400余次,服务老年人3.1万人次。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扶持力度,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标准,从2019开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由每个50万元,调整到60万-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由每个10万元,调整到每个10-30万元,同时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给予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3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2-4万元的运营补贴,对连锁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一次性连锁运营补贴。

二、关于推进智慧社区养老,加大房产供给,引进爱心企业福利经营

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建设沈阳市养老信息化平台,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接入平台,实现智慧社区养老服务。面向服务对象:推出养老服务发布网、老年人(子女)APP、电话呼叫中心和移动支付等服务,多渠道的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咨询、紧急救援、上门家政、餐饮配送、保健康复、预约挂号、上门送药等服务。老人或子女均可通过手机端或呼叫中心实现咨询、订餐和预约上门服务。面向服务主体:开发服务项目管理、老人档案管理、工单管理、服务人员管理和服务评价等功能,对服务主体的实际服务情况进行量化统计,根据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数量、服务评价(打分),建立奖惩和绩效评价机制,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面向监管部门:开发设计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监督、建设运营补贴监管等功能,利用养老服务星级评定办法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档案管理办法结合信息化手段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生命周期的建设和运营监管。平台上线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整合养老服务相关资源,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不断拓宽养老服务形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出台《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锅炉房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经一定程序,优先整合改造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用房为老服务功能,已建成小区的社区公共用房40%以上面积用于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使用。各地区积极响应市政府决策,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大力整合辖区房产资源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拓宽为老服务设施保障渠道。全市现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约半数房产为政府无偿提供给社会力量使用,大部分社区养老服务站依托社区用房建设,充分激发了居家养老服务投资领域活力,有效吸引了优质为老服务资源参与到我市养老服务业中来。

聚焦为广大普通群众提供买得到、买得起、买得好、买得放心的普惠养老服务,成功引入实力央企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启动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战略合作,三年内将投资近3亿元分两批建设116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挥其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管理经营优势,努力为沈阳的广大老年人提供高品质、普惠性的健康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夏时雨

  联系电话:23474008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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