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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延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建设合同年限的建议(第0761号)的答复
时间:2020-04-1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费晨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合同年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前期电话询访了解,您建议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运营合同周期延长。

养老服务业前期投入大、回报率低、回报周期长,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方需要相对稳定长期的政府委托运营合同作保障。但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优质资源参与不足,大品牌、实力强、有经验的优质为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仍然稀缺,相当一部分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方实力偏弱、经验不足、缺乏后劲。这导致部分区、县(市)政府在引入社会力量运营养老服务设施时,对其资质、能力、实力等难免有所顾虑,签约时限相对慎重保守。

为解决上述问题,一方面,注重引入优质为老服务资源。在继续培育、支持本地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基础上,积极对接、引进外地优质服务资源参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与多家外地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开发老年用品、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特别是,成功引入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启动了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战略合作,签订了为期15年的战略合作协议,三年内将投资近3亿元分两批建设116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持续扩大我市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督促各级政府延长委托运营合同签约年限。要求各地区优选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方,对运营方的运营资质、服务能力、运营实力等做好前期调查,符合要求后与其签订相对长期的委托运营合同,保障运营方顺利度过回报周期。特别是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3月12日,王广生副市长组织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参照市里做法,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合作项目签订长期合约。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夏时雨

联系电话:23474008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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