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前期电话询访了解,您的建议涉及以下5个事项:一是进一步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夯实居家养老服务范围,持续推进配套设施建设;三是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受益面;四是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五是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参与度。
一、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
组织领导层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和推进养老工作。连续三年将养老服务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政府挂图作战,2020年更是列入市政府12件民生实事之一加以推进,并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对各区、县(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充分发挥沈阳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34个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实行“组织发动、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在市政府的引领带动下,各区、县(市)政府也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三年来,市、区两级领导小组共组织召开工作会议25次,着力研究解决宏观规划、制度建设等方面问题,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工作扎实开展。财政支持层面,市、区两级财政均建立了专项资金。2018年,我市出台了《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民〔2018〕175号),将营利性养老机构纳入补贴范围,在提高建设补贴标准的同时,新增运营补贴和连锁运营补贴,其中运营补贴按照市、区(县市)两级1:1配比的方式进行投入。2019年市本级安排1.33亿元福彩公益金预算用于养老服务业,占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支出的54.7%;2020年,市本级安排1.65亿元福彩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业,占比97%。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一方面,打造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阵地。在全市建设改造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02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为周边1-2个社区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其中108个嵌入床位,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等服务;社区养老服务站主要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养生、老年教育等服务。另一方面,打造智能管理平台。以治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建设了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以公共门户信息网站、大数据中心和移动端载体为支撑,构建了大数据支撑、全业务覆盖、多维度监管的智能养老服务平台。全市老年人口数据、服务组织数据、服务记录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和星级养老机构监控视频全部接入平台,养老服务管理效能得到大幅提升。
三、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受益面
一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选定100个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为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等家庭中失能失智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0—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为八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七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提供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制定了包含助餐、助浴、助洁、助行等服务项目在内的指导性目录,切实满足老年人多元化服务需求。二是推进适老化改造。沈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沈阳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市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政府给予每户最高3800元的补贴,2020年有近700户老年人家庭通过申请并陆续实施改造,2021年我们还将扩大改造覆盖群体,将困难老年人高龄标准从80周岁降低到70周岁。三是为我市8376名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鼓励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大病医疗等商业险。四是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全市养老机构全部可以通过内设护理院、医务室、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等方式开展医疗服务,占比达到100%。下一步将推动尽快建立相关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动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满足多元化照护需求。
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规范开展星级评定。经公开招标,确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负责我市2020年度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评定依据《沈阳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沈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开展。经对申报方进行实地评定,本年度共34家养老机构、11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被评定为星级,根据评定结果为他们发放了运营、连锁运营补贴。二是加大护理人才培养力度,成功举办沈阳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有效激发了养老服务人才从业热情。2020年全市共培训养老服务人员6000余名,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今年,市民政局启动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自2021年至2025年,确保每年培训养老服务人员不少于1000名。三是健全安全防范措施,狠抓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全面防控、全面监督、全面排查“三个全面”责任落实,确保防疫“安全网”织密织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确保存量机构中无重大火灾隐患。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投保公众责任险,有效提高了他们的抗风险能力。
五、激活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参与
一方面,有效激发居家养老服务投资领域活力。沈阳市严格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在用房保障、资金补助、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目前,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0%由社会力量开展运营。吸引外地优质资源方面:市政府与中国健康养老集团、五彩阳光城合作参加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同时,与华润、泰康、北京乐老汇、辽宁德澜等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培育本地龙头企业方面:利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万佳宜康、仁爱畅晚、润德等本地养老服务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同时,我们积极学习先进地区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营经验,支持辽中区与第一养老护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就公建民营有关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另一方面,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前期我市在30个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志愿者试点,吸引为老服务志愿者近5000人,服务老年人约5万人次。2020年,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与法库县政府签订“乐龄陪伴基地”共建协议,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组建敬老志愿者队伍,沈阳大学、沈阳理工大学、辽宁传媒学院、沈阳城市学院、沈阳师范大学等高校的50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定期到相关村开展志愿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示精神,以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大力支持试点村通过志愿服务、亲友相助、邻里互助等形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心理关爱、学习教育、法律援助等互助性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处室: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联 系 人:沈 华
联系电话:23474008,13072456286
沈阳市民政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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