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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服务政策的通知(2025/04/28)
时间:2025-04-28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惠民殡葬服务政策,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现将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服务政策的通知》(辽民发〔2024〕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结合《关于印发沈阳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2022〕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全额减免对象

1.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

2.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二、相关要求

1. 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知晓并享受政策。

2. 各区、县(市)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协作,规范资金管理,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3. 减免项目及价格标准、办理程序、资金保障及补助方式等完全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2022〕6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1.关于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服务政策的通知

2.关于印发沈阳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关于印发《沈阳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建立健全惠民殡葬服务政策的通知.pdf


文件链接:沈民发〔2025〕18号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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