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升级管控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切实做到标准提高、响应提早、行动提前,确保民政领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市人民欢度“两节”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大社区疫情防控力度
1.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发挥社区党员、楼栋长、单元长等社区治理骨干带头作用,做好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境外入沈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网格化排查工作。用好大数据手段,依托社区(村)疫情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对公安部门推送的大数据进行协查核实。督促各类风险人群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督促重点人员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2.做好重点人员管控。落实对重点人员“五对一”包保机制,由街道(乡镇)干部、社区工作者、警务人员、基层医务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组成包保工作组,分工协作实施重点人员管控。将人员信息录入社区(村)疫情防控综合管理平台,落实居家隔离观察、社区健康监测、健康随访等管控措施,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确保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足不出户”。
3.加强关心关爱服务。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关心关爱服务,积极回应人员合理诉求,积极开展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加强对失能和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和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安全用电、用气常识宣传,及时解决特殊群体急难问题。
4.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有关要求,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引导社区居民主动接种疫苗,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人群聚集,切实提升居民“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疫情期间舆情监控,引导居民坚决不转发、不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二、持续加大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力度
认真落实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方案和指南,严格执行探视者等外来人员测温、登记、“行程码、健康码”双码同验等措施,持续做好机构内清洁消杀、养员日常防护等工作,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大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1.加强院内出入管理。原则上要求老年人不能离院外出。家属探视在院老年人实行预约制,严格控制人员流量。探视时,家属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在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探视人员和老年人都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新入院老年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方可入住。工作人员应减少外出,非必要不得前往人流密集场所;出省须提前报告,批准后方可外出。
2.加强健康监测。每日开展居室巡查,早晚测量院内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并做好健康记录。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做好慢性病防控。
3.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对老年人居室通风不少于30分钟。对办公区域、服务场所的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天用清水擦拭1次,每周消毒1~2次;对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日常记录。
4.加快从业人员和院内老年人疫苗加强针接种。由各区、县(市)民政局组织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开展摸底调查,对具备接种加强针条件的从业人员和老年人,协调当地疾控部门安排疫苗接种。
(二)大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
1.严控外来人员进入。除特殊原因外,外来人员不得入院。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儿童生活区域,确因工作需要须进入的人员应按从严落实穿鞋套、更换口罩、手消毒等措施,并在相关人员陪同下进入,全程不得直接接触儿童,人员离开后,须立即对滞留区域进行消毒。
2.从严实施内部管控。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人流密集场所,对其进行每日两次测温;出省须提前报告,批准后方可外出。儿童教育、医疗康复、生活区域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前需进行消毒,更换工作服、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背包类及其他随身物品集中存放,不得带入儿童生活区域。
(三)大力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
1.强化站内管理。实行站内分区管理,划定照料区、中转区、隔离区,对新入站人员须安排进入隔离区观察。加强救助管理场所的卫生清洁、室内通风和定时消杀,强化站内工作人员及受助人员的体温监测,严格执行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指南。
2.做好入站人员管理。从严执行入站人员身份核实和身体检视,对来自中高风险及活动轨迹不确定的新入站人员执行隔离措施、安排核酸检测。暂停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受助人员接送返回业务。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及时查询受助人员行踪轨迹,做到“来人必查”。
(四)大力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
1.开展登记预约。宣传倡导提前预约,严格按照预约时段引导当事人进入婚姻登记场所,尽量缩短当事人停留时间,避免场所内人员聚集。
2.强化场所管理。进入婚姻登记场所的人员,须严格执行扫码登记、佩戴口罩等规定。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卫生清洁、室内通风和定时消杀。增加登记窗口消杀频次,至少每小时一次,力争做到“办完一对、消杀一次”。
3.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做好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工作人员的排查,严格执行社区管控措施。
(五)大力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
1.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凡进入殡葬服务机构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体温测量、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被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访人员禁止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发现后该机构须立即向当地民政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严格落实内部管理。通过采取预约登记、错时错峰办理、分散就座等待、减少停留时间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遗体告别、守灵等室内密闭空间服务项目,须在场地内设定前后左右间隔不低于1.5米的地面标识,要求人员严格按照地面标识站位,缩短遗体告别仪式等殡仪服务时间。
3.强化遗体接运车辆管理。认真做好车辆清洁消毒,严格执行司乘人员及随行丧属佩戴口罩、体温测量,随行丧属扫码等制度。
(六)大力加强彩票销售站点疫情防控
1.强化巡查指导。加强对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日常巡查管理、行业指导及动态管理。督促各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严格遵守属地防控要求,积极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加强销售人员及销售场所管理。要求各福利彩票销售场所严格遵守《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疫情防控指南》,督促销售人员在销售场所须佩戴口罩,并要求彩民进入销售场所后佩戴口罩、扫码测温。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控制销售场所人员密度。销售场所内须保持空气流通,加强环境清洁和消杀。
三、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成立47个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组长由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任。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问询等方式,重点对社区及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区、各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坚决筑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防线。
沈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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