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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沈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06/28)
时间:2021-06-28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各区、县(市)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现将《2021年沈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沈阳市支持社会组织开展

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社会组织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关于民政部门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沈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性质和分配

    2021年,我市计划安排福彩公益金19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通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的形式征集和评审拟资助项目,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予以确定。

二、项目服务范围

    (一)帮困服务类

    为困难群体开展有利于提升生活质量和促进综合发展的各类服务项目,涵盖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就业培训等内容;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和行为干预等专业救助服务,为查无身源流浪乞讨人员和已落户安置人员提供寻亲服务;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日间照料、邻里互助等社会化照护服务。

    (二)社会福利类

    为孤弃儿童、残障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类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项目,涵盖教育辅导、康复保健、心理疏导、托管照料、亲情陪伴、人际交往、社会适应等内容。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缓解心理压力、改善家庭关系、适应社会环境等服务。

    (三)社区建设类

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以社区内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亲情陪伴、就业指导、家政保洁、生活照料等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四)社会事务类

针对困难家庭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安排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积极介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面对农村留守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文体活动,以及健康服务、心理辅导等关爱服务,提升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质量。

    三、项目数量及资助标准

根据全市社会组织申报情况,确定32-35个社会服务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为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6万元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从公益创投专项资金中安排3万元用于项目评审经费。

四、项目要求

公益创投项目应面向特定人群,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提供社会服务。以农村、城郊为重点服务区域的项目或在特定领域发挥特殊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做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组织承接的项目,在评审时将适当增加得分权重。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达到10%以上的项目或获得基金会资金配比的社会组织,在项目评审时将适当增加得分权重。同时,项目应具备以下特点:

    (一)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经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资助。

    (二)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性质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推动“三社联动”,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三)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四)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的内容、实施理念、运作模式、组织形式、参与方式等具有创新性。

(五)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经费预算精准,计划安排可行,评估指标科学,具有较强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

(六)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进入街道、社区服务的项目已经与街道、社区初步达成服务意向,并有较成熟的服务对象选择范围。

五、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承接主体为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一年以上的社会组织,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二)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上年度年检获得合格及以上。

获得3A以上等级的或受到政府表彰的社会组织在项目评审时将适当增加得分权重。

六、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材料。有申请意愿的社会组织需在沈阳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shenyang.gov.cn/)下载项目电子申报表,并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第三方承办单位沈阳帮帮团志愿服务协会。申报材料包括《沈阳市民政局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项目预算表》和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在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方面,登记的社会组织需提交登记证书、上年度年检合格证明、评估等级证明;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需提交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和共同申请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登记证书。

(二)材料提交方式。各单位要将项目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ybangbangtuan@163.com),并将邮件按照下列格式命名,即(2021公益创投)+项目名,例:(2021公益创投)流动儿童防侵犯安全护航项目。

七、项目评审和立项

由市民政局设立评审委员会,委托沈阳帮帮团志愿服务协会作为第三方承办单位,聘请社会、经济、财务、审计、公共管理、法律等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一)项目征集。2021年7月11日-7月18日,由沈阳帮帮团志愿服务协会对申请机构资质、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将所有符合规定的申报项目提交至专家组进行书面评审。

(二)书面评审。2021年7月19日-7月25日,由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确定55个进入现场评审的公益项目。

(三)现场评审。2021年7月26日-7月31日,根据申报机构现场展示和答辩情况对项目内容进行现场评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拟资助的公益项目。

(四)项目公告。2021年8月1日-8月9日,对拟资助的项目批准立项,确定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项目名单和立项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五)资金拨付。由市民政局对确定资助的项目拨付全部资金。

    八、立项项目材料报送

    批准立项的社会组织须于立项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程序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

    (一)修改完善后的《沈阳市民政局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并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二)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逾期报送或纸质版项目申报表与电子申报表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该社会组织立项资格。以上材料经市民政局审核并盖章后,项目即告生效。

    九、资金管理

    项目执行单位应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缴纳罚款罚金、偿还债务、对外投资、购买汽车等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自筹或基金会配比资金,需在市民政局拨款前到账。

    十、执行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合同约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市民政局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

    项目执行单位应于项目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沈阳帮帮团志愿服务协会报送终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项目成果展示资料等。

    十一、项目管理、审计和评估

    财政、民政部门将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有效。对批准立项的社会组织将引入社会审计,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审计、评估、绩效考评等结果将作为今后年度项目评审和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做到项目执行与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评估、表彰奖励、行政处罚相结合。

十二、宣传总结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及时收集有关典型事例的视频、音频素材,建立宣传档案,定期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简报。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变更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资助项目标识的通知》(民办函(2008)213号)要求,在开展项目宣传活动时,下发资料及配发物品上要注明“沈阳市民政局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2021)、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

    附件:1. 沈阳市民政局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2.项目预算表


1.沈阳市民政局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doc

2.项目预算表.xls


文件链接:沈民发〔2021〕16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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