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新风尚,巩固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销售渠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在今年“清明节”期间,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1年3月25日至4月6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整治殡葬用品批发零售环节,严查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销售渠道。加大对“三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早市场)、“三店”(日杂店、食杂店、寿衣店)、“三边”(市场周边、殡葬场所周边、各医院周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控制“烧纸”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销售渠道。
三、检查方式
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由各区、县(市)民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检查行动。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组对各区、县(市)联合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反馈,相关地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反馈问题进行处理。
四、相关要求
各区县(市)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压实责任,完善机制,规范执法,切实抓好行动落实。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接收工作。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于每日下午15时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当天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7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
联系人:李红军,联系电话:13840593888。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