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委政法委,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三社联动”工作,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现将《关于全省开展“三社联动”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民函〔2020〕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委政法委、民政局、财政局要把推进“三社联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要层层传达“三社联动”工作的原则、目标和重点工作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三社联动”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三社联动”的良好氛围。
三是总结经验做法。结合我市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坚持试点先行、统筹兼顾,及时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思路举措,为全市“三社联动”提供借鉴和决策依据,不断推动社区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中共沈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财政局
2021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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