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质量实施“品质养老”民生工程,我市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23〕27号),并面向社会发布了《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年)》《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5年)》。现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老年人实际需求,拟对《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5年)》中的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市民政局牵头制定了《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6年)》,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止。
受理部门:沈阳市民政局养老保障和促进监管处
联系电话:024-23474364
传真电话:024-23468837
来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2号
电子邮箱:ylc-smzj@shenyang.gov.cn
附件: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6年)(征求意见稿)
沈阳市民政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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