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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民发〔2025〕27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5-06-19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大,流动儿童群体出现。与居住地儿童相比,他们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存在一定不平衡。为提升我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按照省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5〕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工作目标

《方案》考虑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提出短期和长远发展目标。到2026年,构建起政策集成、服务覆盖、措施有力、数字赋能、基础坚固的“五位一体”关爱保护模式,显著提升关爱保护水平。到2030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均等优质,充分保障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到2035年,关爱保护工作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体系进一步巩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更加坚实,全方位守护流动儿童成长。

三、主要内容

1.提升分层分类监测摸排水平。夯实摸排工作基础,每半年集中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和掌握重点对象信息,按照“一人一档”建立信息台账,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关爱服务。

2.提升家庭赋能水平。探索跨域联动生活保障,推动建立健全户籍地和常住地跨域联动服务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夯实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品牌。

3.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加强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的教育保障体系;加强法治安全教育,提高流动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

4.提升健康关爱水平。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推进普惠多元托育服务和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为流动儿童提供常态化便捷服务。

5.提升儿童友好保障水平。加强住行生活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和城市融入服务。以“沈城有爱 阳光沐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品牌为牵引,扎实推进全市儿童福利人才队伍建设。

此外,市民政局还会同各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沈阳市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以清单的形式细化明确了包括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内的儿童群体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有保障六个方面44项关爱服务内容,作为《方案》的附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协同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中央、省和地方财政资金,做好流动儿童工作相关经费保障。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牵头联动各部门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创新,鼓励各地区大力培育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儿童的良好氛围。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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