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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民发〔2021〕38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1-12-22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进一步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根据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99号)和省民政厅、省妇联、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函〔202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婚姻登记处婚姻家庭辅导室全覆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管理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家庭基础更加稳固。到2025年,全市婚姻登记服务供给明显优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共筑美满婚姻、幸福家庭的良好氛围切实形成。

三、主要任务

1.切实加强服务场所建设

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建设,各地婚姻登记处普遍设置独立的结婚颁证大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婚育健康服务咨询室。有条件的地区可分别设置中、西式2个颁证大厅。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改善婚姻登记场所条件,至少设置1个结婚颁证厅和1个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和婚育健康服务咨询室。

2.探索开展婚前辅导教育

积极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婚前辅导教育工作,切实加大婚前辅导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俗文化展、婚育健康宣传栏、播放视频、免费赠阅宣传刊物等方式,大力宣传婚姻文化、婚育健康知识、法律知识、家庭沟通技巧等。

3.着力提升结婚颁证服务水平

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免费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专业化的颁证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个性化颁证服务,供婚姻当事人选择,满足不同需求。  

4. 持续开展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

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普遍开展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服务,严格执行离婚冷静期制度,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尽可能减少冲动离婚、草率离婚等情况的发生,降低离婚率,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5.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姻家庭文化

推广体现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有条件的地区每年要组织一次集体婚礼或者慈善婚礼,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通过开展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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