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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打造老年助餐服务新模式
时间:2023-08-2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目前,沈阳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0.9万,占户籍人口比例为27.6%(其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26.7万人),空巢、独居老年人占比约50%。根据《2023年沈阳品质养老调查问卷》统计,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占比约45.78%,大部分老年人反映家里人口少,“做饭难”;雨雪天气出行不便,“买菜难”;餐桌冷清无人陪伴,“吃饭难”。为尽快解决老年人从“菜篮”到“舌尖”的操心事和烦心事,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将破解老年人就餐问题作为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作为主题教育养老领域为民解难事的重点整改事项,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精准掌握服务需求和供给资源的基础上,提出了2023年打造300个老年人助餐点的工作目标,被市政府列入民生实事强力推进。

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市、区两级共同努力,老年人助餐服务在全市13个区县(市)迅速推开,截至7月30日,共建成老年人助餐点307个,超时序完成全年工作指标,月均提供服务达28万人次,方便可及、安全卫生、营养健康、价格实惠的老年人助餐点受到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的欢迎,并得到各级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具体来说,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五个方面:

一、强化政策引领。以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了《“舌尖上的幸福”沈阳市老年人助餐暖心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沈阳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扶持补助政策(试行)》,为经各区县(市)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认定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助餐点提供“助餐服务政策包”,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要素保障。一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协调市供销社、市副食集团,为助餐点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食原料、半成品直供服务,降低助餐点运营成本。二是各区县(市)政府将老年人助餐服务用房纳入社区用房或养老用房统筹安排,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人助餐点。三是市、区两级财政将所涉及补助资金逐年纳入预算,对于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人助餐点,政府按扶持政策给予运营补助。四是在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业务时,提供“一站式”优先服务。同时为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老年人助餐点提供税费减免、水电气暖等优惠政策。五是拉动社会慈善公益组织、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广泛参与,建立多元筹资机制,积极支持助餐服务,助推老年人助餐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主体参与。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打造多样化服务场景,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服务需求。助餐点中设置厨房具备现场加工能力的长者食堂59家、由养老机构开放机构食堂的126家、通过中央厨房等实现配餐服务的助餐站99家,其余类型助餐点23家。我们鼓励助餐点在保障老年人尤其是困难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的前提下,为社区其他居民、周边企业、机构提供餐食服务,配售预制菜、农副产品、开展小区团购等,探索可持续经验模式。

四、强化助餐场景。共有五类服务场景:“养老服务机构+助餐”,即依托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开展助餐服务,打开养老机构围墙,促进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养老延伸;“中央厨房+助餐”,依靠中央厨房向不具备厨房的助餐点提供配餐服务;“物业+助餐”,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居民距离近、用房位置好、服务力量强等独特优势开展助餐服务;“农村经济组织+助餐”,探索前店后厂的盈利模式,实现村集体、合作社、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互助养老+助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居民自治、慈善组织参与等方式,为高龄留守、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助餐服务,兜住这部分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底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老年人助餐点就餐,均能享受运营方给予的针对老年人的不同优惠政策,其中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可享受每日2餐、每餐2元的就餐补贴。

五、强化监督管理。实行“五个统一”标准。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助餐点运营方依法登记,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运营资质,统一资质;对助餐点进行联合验收,统一备案;对通过备案的助餐点,授牌“幸福长者食堂”,在门店醒目位置悬挂,统一标识;将助餐点法人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老年人优惠政策等信息在显著位置公示,统一监督;依托“盛事通”“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与支付宝公司合作,搭建了全市助餐服务系统,统一平台,从而推动助餐点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老年人助餐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进一步规范服务标准、加强指导监管、跟进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全力以赴推动打造政府用“真心”、企业施“匠心”、社会献“爱心”、两邻聚“暖心”、家庭展“孝心”的沈阳老年人助餐服务新格局,不断完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功能,切实为老百姓解难题、办实事,以推动品质养老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为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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