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提升民政工作软环境氛围(2005/12/30)
根据《沈河区2005年“创建人民满意窗口”软环境建设活动年实施方案》(沈河软办发〔2005〕1号)文件要求,沈河区民政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建人民满意窗口”软环境建设活动为统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把“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单位软环境建设融入到各项民政工作中,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民政窗口单位软环境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充分发挥思想领先作用
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思想教育,把“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教育作为2005年民政机关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安排了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沈河区2005年“创建人民满意窗口”软环境建设活动年实施方案》。二是局主要领导组织市民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管理处、退伍安置办等窗口科室进行动员教育,使机关窗口科室干部真正认识到“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团结带领全区广大群众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三是组织学习了任长霞、孔繁森、郑培民、谷文昌、骆秀蕊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同时结合民政工作组织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窗口”软环境活动的大讨论。通过系列思想教育活动,使全体民政窗口工作人员认清了“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了“依法办、透明办、礼仪办、高效办”的自觉性。
二、广泛征求意见,有的放矢地健民政窗口管理机制
要创建民政人民满意窗口,首先要了解民政窗口服务对象的需求,了解他们对民政窗口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一是走访老烈属、老功臣、老军人、老党员,二是走访特困户,三是召开社区干部座谈会,四是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民政工作监督员的意见。通过上述措施,了解群众疾苦、需求和呼声,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民政局市民服务中心管理规定、制定了民政局党务公开制度、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每季度进行讲评,每半年进行小结,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奖励。为了深化“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结合困难群体的需求,改进窗口科室的工作,扩大窗口科室的影响。今年11月份,市民服务中心的双拥优抚办,组织街道、社区对全区国家定期抚恤烈属40户,非定期抚恤烈属165户,进行了摸底调查,目的是让革命烈士家属与全区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不让一户革命烈士家属因交不上采暖费而挨冻。经过入户调查,发现有6户革命烈士家属交不上采暖费而面临挨冻,有7户革命烈士家属生活困难。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人均收入在400元以下,体弱多病,失业下岗。经区领导特批,为13户革命烈士家属解决了实际困难。通过入户走访特殊群体,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拉近了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距离,密切了干群关系,树立了政府窗口单位形象,为建立和谐社会做出了一份贡献。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深入发展
民政窗口单位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而且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民政局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在软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为此,我们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廉政建设抓实窗口单位软环境建设,从而为“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打下良好基础。我局成立了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沈河区民政局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软环境建设由局长任立顺负总责,分管局长负责各自主管科室软环境建设。建立了《民政局软环境建设十项规定》和《民政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二是根据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具体业务情况,层层建立责任制,坚持每月检查评比一次,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的首要条件。三是采取挂牌上岗。规定上岗必须佩带胸签,桌子上摆放桌牌和服务指南。四是“开展三心服务竞赛”(即热心、耐心、诚心服务竞赛),并要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待人民群众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采取首问负责制。五是各科室负责人为全体同志上业务课,使大家做到一专多能,便于为人民群众解答问题,便于互相监督,便于科室之间互助合作。通过上述举措,促使民政局“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
四、以窗口单位为突破口,充分发挥热点科室在“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中的示范作用
在“创建人民满意窗口”软环境建设管理活动中,我们采取了从窗口单位的热点科室入手,不断把“创建人民满意窗口”软环境建设管理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在婚姻登记管理处这一窗口单位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把婚姻登记的职责,执法依据,登记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全部公开上墙,接受当事人监督;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挂牌服务;设立引导员,引导服务;实行婚姻登记首问责任制,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受到广大当事人的好评和上级机关的肯定。二是退伍兵安置工作坚持“三公开、三照顾”的原则,即安置去向公开;烈士子女,老红军子女和二等功以上荣誉者特殊照顾;革命伤残军人,三等功以上荣誉者优先照顾;超期服役者适当照顾。确立了重要分配指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制度,从而使热点岗位不热,难点工作不难。今年共接受退役士兵320名,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无一因安置不当上访。三是不断强化市民求助中心服务于民的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市民求助中心是区政府组建起来的非赢利性中介服务机构,隶属沈河区民政局,通过专线电话接听居民群众的求助信息,并将信息无偿提供给相关企业,完成供求双方的对接,满足居民群众的生活需求,从而成为以人为本、服务社会、造福百姓的服务平台。今年共受理信息11690件,日均受理家政和政务咨询信息40余件,提高了百姓的生活质量,树立了政府服务于民的良好形象。
五、“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在民政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统领作用。
根据“创建人民满意窗口”软环境建设管理活动总体要求,我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为统领,研究新问题、采取新举措,民政局各个科室普遍在软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创新低保管理规范,提升低保工作科学管理水平。为进一步完善沈河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我们针对低保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引入劳动能力认定制度。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十种常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申办城市最低保障金的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完全具备劳动能力鉴定。指定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以此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科学管理水平。二是创新社区民主管理载体,全面推行社区事务居民听证会议制度。听证会制度的实施,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强化了居民自我管理意识,推进了社区民主自治的深入发展;提高了社区凝聚力,树立了社区威信,使政府行为变成了群众的意志。三是创新婚姻登记机关管理机制,体现公开透明,亲情服务。实行“三个公开”“三个分离”、“三个承诺”,引入群众监督机制。第一,确立了“三个公开”。公开婚姻登记管理处职责权限及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和规章,婚姻登记办事程序;公开婚姻登记行政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公开监督措施。第二,实行“三个分离”。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服务性收费相分离,二是行政执法室与婚姻服务室相分离,三是婚姻登记人员与婚姻服务人员相分离。第三,兑现“三个承诺”。承诺营造一流执法环境,行政执法实行首问责任制,成立婚姻服务中心,明码标价,开展自愿婚姻服务项目。承诺按当事人选项收费,不满意不收费。设置婚姻登记工作评议箱,评出星级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评议一次不满意的工作人员扣发奖金并进行教育,两次不满意的实行待岗制。公开市、区民政部门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总之,通过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提升了民政服务窗口的依法办事能力,扩大办理民政业务的透明度,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文明办事的意识,提高了为民办事的效率,营造了一个民政窗口良好的软环境氛围。
沈河区民政局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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