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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政局成功举办婚姻业务知识竞赛活动(2005/12/31)
时间:2005-12-31 来源: 文字大小:    

    今年是《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二周年。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婚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我市婚姻登记员、婚姻服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沈阳市民政局于 2005 年 10 月 28-29 日成功举办了婚姻登记、婚姻服务业务知识竞赛活动。 
    全市 14 个区、县(市)婚姻登记处的婚姻登记员、婚姻服务员、微机操作员参加了比赛。这次竞赛的知识面覆盖整个婚姻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民政部和辽宁省关于婚姻工作的相关规定。题型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风险题突出了实际案例分析能力的测试,如: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怎样办理结婚登记? 1992 年 10 月 1 日 、 1997 年 1 月 1 日 、 2004 年 1 月 1 日 启用的婚姻登记证均有什么特征?怎样认定事实婚姻关系?怎样认定非法同居关系?用曾用名是否可以婚姻登记?二位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身份证号重复怎么办?等等。 
    沈阳市民政局举办的婚姻知识竞赛,采取以赛代训的形式,增长了参赛者的业务知识,提高了他们依法登记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 陈丽君
时间:200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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