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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低保工作(2014/06/11)
时间:2014-06-11 来源: 文字大小:    
      近日,沈阳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有效解决农村低保工作力量薄弱、低保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大和待遇低的实际问题。一是进一步充实农村低保工作力量。由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的方法,为所属乡镇(涉农街道)招聘至少2名农村民政干事,每个行政村指定1名村委会委员兼任低保委员。二是加强农村民政干事的管理。严格准入机制,农村民政干事的招聘,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实行实名制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区、县(市)民政局和乡镇(涉农街道)均不得借调民政干事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三是保障农村低保工作经费足额到位。区、县(市)财政将农村低保工作经费纳入年财政预算,保障农村低保专项经费足额到位。为增加农村民政干事待遇,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对152个乡镇(涉农街道)农村低保工作补助经费由每年1万元提高到3万元。(社会救助处 蔡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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