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从健全制度入手全面做好老龄工作(2009/11/11)
沈北新区在做优发展空间,建设生态城市的同时,十分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关注老龄工作。目前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40377人,占人口总数的13.2%,90-99岁老人442人,百岁老人7人。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沈北新区结合工作实际,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入手,全面加强老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领导,突出老龄工作的重要位置。区委、区政府把做好老龄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老龄工作,调整充实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区老龄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沈北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了老龄事业发展目标,确定了22个成员单位的职责。为强化老龄工作机构,为区老龄办增设一个编制,增加了工作经费,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了保障。
二是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在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敬老优待政策的同时,制定了《70岁以上老人的优待补充规定》、《9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和《走访百岁老人和贫困老人制度》等优待政策。70岁以上老人到区内各旅游景区观光免收门票和景点费;进入文化馆、图书馆和电影院等场所票价优惠50%;办理结婚登记时免收费用;为全区低保老人减免基本火化费;每年春节、重阳节,区里都要对百岁老人和贫困老人进行走访慰问;区里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200元,对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元。同时,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办法,落实基本养老金参保缴费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落实医疗保障办法,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举措,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中老年人救助工作,2009年,对213户、584人实施了救助,救助金额达32万元。
三是抓好敬老宣传工作,培育老龄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老年法》,宣传老年人老有所为完善自我和尊老、敬老、爱老的先进典型。重阳节前夕,在区中心敬老院开展了“关爱老人九九慈善捐赠活动”,共收到15个企业捐赠的17万余元的款物,6位省内知名书画家也捐赠了书画作品,并现场创作书画10余幅。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为慈善,慈善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不断创造和完善有利于慈善捐赠的政策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鼓励企业家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继续奉献爱心,不断回馈社会。
四是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切实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落实《老年法》、《沈阳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和各项涉老法规政策,发挥三级老年人法律援助组织的作用,作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全年义务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抓好敬老走访慰问工作,为有困难的老年人排忧解难,每年用于走访慰问资金达20余万元。建立四体一位的养老服务网络,即政府、社会、社区和居家养老相结合,切实解决老有所养问题。2007年,区政府投资1500万元兴建了集供养、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中心敬老院,改善了全区五保老人的生活环境,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2009年,为低保、“五保”老人建房60户,改善了老人的居住条件。投入200万元,建设11个示范性社区老年日间照料站,设置公益岗位77个,为200多孤残老人提供健身、康复、娱乐、餐饮等服务。发挥老年文体团队作用,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深入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抓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续保、扩面和理赔工作,2009年共理赔32件,赔付资金4万余元。开展了“唱响夕阳红,再现二度春”活动,尽可能为老年人发挥余热创造条件,提供舞台。全区老年人实施农业科技项目13项,撰写农业、教育和社区建设等方面论文14篇。
沈北新区民政局
樊景涛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领导,突出老龄工作的重要位置。区委、区政府把做好老龄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老龄工作,调整充实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区老龄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沈北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了老龄事业发展目标,确定了22个成员单位的职责。为强化老龄工作机构,为区老龄办增设一个编制,增加了工作经费,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了保障。
二是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在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敬老优待政策的同时,制定了《70岁以上老人的优待补充规定》、《90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和《走访百岁老人和贫困老人制度》等优待政策。70岁以上老人到区内各旅游景区观光免收门票和景点费;进入文化馆、图书馆和电影院等场所票价优惠50%;办理结婚登记时免收费用;为全区低保老人减免基本火化费;每年春节、重阳节,区里都要对百岁老人和贫困老人进行走访慰问;区里为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200元,对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元。同时,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办法,落实基本养老金参保缴费政策,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落实医疗保障办法,探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举措,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中老年人救助工作,2009年,对213户、584人实施了救助,救助金额达32万元。
三是抓好敬老宣传工作,培育老龄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老年法》,宣传老年人老有所为完善自我和尊老、敬老、爱老的先进典型。重阳节前夕,在区中心敬老院开展了“关爱老人九九慈善捐赠活动”,共收到15个企业捐赠的17万余元的款物,6位省内知名书画家也捐赠了书画作品,并现场创作书画10余幅。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为慈善,慈善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不断创造和完善有利于慈善捐赠的政策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鼓励企业家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继续奉献爱心,不断回馈社会。
四是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切实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落实《老年法》、《沈阳市老年人优待规定》和各项涉老法规政策,发挥三级老年人法律援助组织的作用,作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全年义务咨询服务30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抓好敬老走访慰问工作,为有困难的老年人排忧解难,每年用于走访慰问资金达20余万元。建立四体一位的养老服务网络,即政府、社会、社区和居家养老相结合,切实解决老有所养问题。2007年,区政府投资1500万元兴建了集供养、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中心敬老院,改善了全区五保老人的生活环境,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2009年,为低保、“五保”老人建房60户,改善了老人的居住条件。投入200万元,建设11个示范性社区老年日间照料站,设置公益岗位77个,为200多孤残老人提供健身、康复、娱乐、餐饮等服务。发挥老年文体团队作用,丰富老年人文体生活。深入开展关爱老年人健康行动,抓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续保、扩面和理赔工作,2009年共理赔32件,赔付资金4万余元。开展了“唱响夕阳红,再现二度春”活动,尽可能为老年人发挥余热创造条件,提供舞台。全区老年人实施农业科技项目13项,撰写农业、教育和社区建设等方面论文14篇。
沈北新区民政局
樊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