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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政局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2/01/18)
时间:2022-01-18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有关规定,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市民政局根据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沈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mzj.sheny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邮编:110002;联系电话:024-81959218;电子邮箱:234688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全面开展主动公开

2021年,沈阳民政局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42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9条、政务动态信息1087条、信息公开目录 321条。以大型会议为平台,广泛邀请媒体记者等参会,会议期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广泛讨论和交流,并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及时发布相关内容,切实有效的提高了政务公开的传播速度。2021年,组织新闻发布会3次,邀请媒体参加重大活动10余次,重点发布践行“两邻”理念、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等社会关切信息。

(二)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合法。2021年度,市民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6项,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杜绝不合法、不权威、不真实客观、不准确实用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工作规范,调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10余项,及时做好信息更新,补充发布往年信息,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与中新网、央视新闻网、辽沈晚报、东北新闻网、网易、新浪、搜狐、今日头条等50余家媒体记者建立了广泛等沟通机制,我市民政领域的行政决策内容第一时间得到国家、省、市媒体的广泛报道,真正达到“行政决策大家看”的宣传目标。2021年年,全市民政工作得到网络媒体报道623余次,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辽宁日报、辽沈晚报等纸质媒体报道703次。2月26日,市民政局组织召开民政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主流媒体参加,各媒体对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成绩单和2021年工作目标进行了广泛报道。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按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逐一对照、逐项分解、责任到人,将工作任务倒排工期,由责任人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修订《沈阳市民政局机关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增加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为各区、县(市)民政局建立智慧协同办公平台账号,规范了文件及新闻信息报送渠道。制定了新闻约稿制度,全市民政系统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及时跟进,全面展现市民政局“民政为民”的良好风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相关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已经结束、信息内容不再更新的专栏专题或有关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组织对网站专栏专题进行专项清理,年度清理更新不及时专栏6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8日

(联系人:王大志 电话:8195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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