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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陈连宽在全市2017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的新闻发布稿件
时间:2017-07-19 来源: 文字大小: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我是沈阳市民政局副局长陈连宽。
首先,对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沈阳市民政事业发展的媒体朋友,表示衷心感谢。社会救助是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深化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线,以“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为根本要求,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和救助能力。基本形成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配套、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为拓展、临时应急救助为补充、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五位一体”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广大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
      今年上半年,我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困难。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3.74亿元,涉及困难群众18.5万人次。下面,我代表市民政局就全市2017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新闻发布。
      一、城乡低保救助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城乡低保保障人数10.7万人,人均救助额372.19元,保障面1.47%,支出保障金24650.9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人数60055人,人均救助额513.49元,保障面1.29%,支出保障金18950.5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人数  46832人,人均救助额191元,保障面1.79%,支出保障金 5700.37万元。
      二、临时救助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施临时救助15153人次,其中低保对象9301人次,特困人员413人次,非低保家庭救助5439人次;本地户籍15065人次,非本地户籍88人次;平均救助水平576.9元,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874.16万元。
      三、医疗救助情况
      全市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人员等11.6万困难群体参保参合资金全部由政府资助,资助金额3900万元。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在医保、新农合及大病保险报销基础上,个人自付部分70%给予医疗救助,低保边缘户42%给予救助。上半年全市城乡医疗救助达到4.48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4197万元。
      四、特困人员供养情况
      特困供养人员包括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和孤儿。其中:城市三无人员1252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所领取供养金标准是在低保供养金基础上上浮60%。农村五保人员和孤儿享受相应专项生活保障待遇。农村五保人员13652人,上半年投入保障资金3856.48万元;孤儿1042人,集中供养孤儿生活养育标准每月1600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每月1200元。
      上半年,全市共救助各类受助人员2984人次,救治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615人次,护送老年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救治康复人员返乡672人次,为无能力返乡人员提供乘车凭证1065人次,安置无家可归人员12人。未发生一例非正常死亡和不安全事故。
      2017年上半年社会救助情况发布完毕。
      谢谢大家!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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