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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为困难群体发放困难群众消费券
时间:2020-04-07 来源:沈阳市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同时促进消费增长,市民政局将与市商务局等部门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向全市近8万人的困难群体发放困难群众消费券。

一、保障兜底,为困难群体织牢“暖心网”

在这个特殊时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关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着力解决他们所急所忧所思所盼。本次困难群众消费券的发放对象全面覆盖我市民政领域各类困难人群,包括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截至目前,合计79190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6839人,农村低保对象27038人,城市低保边缘对象552人,农村低保边缘对象1216人,城乡特困人员12713人,孤儿832人。困难群众消费券预计发放79190份,每份额度100元,发放额度总计791.9万元。

二、加强组织,切实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

困难群众消费券是本次“提振市场信心 促进商业消费-沈阳市惠民消费季”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了把好事办好,我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认真组织,确保消费券发放工作稳定有序开展。一是调研摸排,查清底数,由我局相关业务处室对各类群体进行认真核查,以此为根据来科学测算困难群众消费券所需预算资金。二是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积极配合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为相关政策尽快出台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全面部署,细致安排,对各区、县(市)民政局和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提出明确要求,为消费券的发放做好前期准备。

三、优化服务,确保消费券取得救助实效

困难群体大都无收入或收入很低,且残疾和失能人员较多,智能手机普及率和网络支付使用率不高,消费模式更多偏向于在实体消费场所购买生活必需品。为方便消费使用,困难群众消费券将不同于其他居民消费券的发放模式。民政部门将通过现有各类保障金发放渠道把消费券发放给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散居孤儿,及时将100元消费券以现金形式拨付至每一名困难群众的银行账户上。对于集中供养对象和集中养育的孤儿,则由供养机构带和养育机构代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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