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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社会组织 共同参与社区建设
时间:2017-05-02 来源:null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中的积极作用,大力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沈北新区民政局于4月27日组织召开了沈北新区“孵化基地”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会,壮大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齐心协力共同参与社区建设。

    沈北新区政府副区长王宏新同志、沈北新区民政局局长刘永成同志、副局长黄丽娟、各街道和社区主管领导,以及部分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共计11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会的主讲人是沈阳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副院长、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民政部社会工作者协会理事、沈阳青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张青教授。青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自开办以来,得到了国家民政部、省市民政部门的高度认可,连续两年获得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并在2016年获得国家民政部先进社会组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组织,就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助推器”。一个成熟的社会,离不开成熟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是服务经济建设、实现社会稳定、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百年大业。社会组织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进一步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

会上,张青教授就社会组织目前发展的现实基础、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治理中发挥的功能以及青杨社工参与社区共治等方面做了介绍,主要围绕如何发展壮大和培育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区建设做了详尽阐述。    

社会组织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基层。大力发展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应注重从基层基础抓起,从解决服务居民的手段和路径入手,找准切入点,大力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培训和学习推动实际工作的开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组织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拓展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方法途径,广泛动员社区群众参与到共谋共建中来,共同参与推动社区建设。(沈北新区民政局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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