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1-3月)
第 X 项 | 重点工作 | 具体工作 | 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 一季度目标完成情况判断 | 存在问题及原因 |
176 | 进一步发挥社区基础作用,提高社区工作保障水平,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 修订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研究制定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星级社区创建指标体系,完善社区治理政策系统。 | 1.已完成修订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前期调研工作。鉴于今年上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0名社区工作者,为保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待招聘完成后再正式出台修订后的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 2.已完成星级社区创建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社区调研,征求基层意见建议。鉴于正在制定《关于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专项行动方案》,待行动方案正式形成后,将融入到星级社区创建指标体系中。 | 正常推进 | |
进一步精减“全市通办”办理要件,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着力实现民政事项“零要件”办理。推进基层治理平台建设。 | 1.在民政领域21个服务事项中选取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10个事项进行先行先试,对涉及的53个办理要件进行全面精减,截至目前,已完成精减要件11个,精减比例为20.8%。 2.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高龄补贴事项“政策找人”,已确认第一批应补未申请人员507人。 3.会同市房产局到和平区等4个区开展住房保障业务“全市通办”工作培训,参训人员共计217人,现场解答问题31个。 4.完成234个社区1434个网格的绘制工作,装入人口信息64.6万人,标记残疾人、低保户、独居或空巢老人等重点人群1.4万人。 | 正常推进 | |||
开展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工作。 | 1.研究社区运行和服务机制创新评估办法,以“《试点社区》共创工坊”为主题,召开社区工作者沙龙活动,共同探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服务支持路径、目标、瓶颈等问题。 2.成功引入7家社会组织,并签订服务协议,约160余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进驻试点社区开展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活动和服务200余件次,受益群众达到1.5万余户、6万人次。 | 正常推进 | |||
结合区域人口、管理负荷等实际,研究对社区管理范围进行调整。 | 1.赴厦门、郑州、上海学习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做法,为制定社区管理调整实施意见奠定基础。 2.向深圳、大连等城市学习社区管理经验,整理其他副省级城市社区管理情况,深入分析我市社区管理实际,研究社区调整意见。 3.开展全市社区基础情况摸底调查,为下一步科学制定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 正常推进 | |||
切实将人、财、物等各方面资源力量向社区倾斜。 | 积极推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成员,指导各区、县(市)有序开展村(居)民小组长推选,补齐城乡社区人员力量。 | 正常推进 | |||
制定出台《市民政局关于缩小民政领域城乡差距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促进民政领域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 | 1.赴厦门、郑州、上海学习统一民政领域救助标准等先进经验做法,为制定行动计划奠定基础。 2.起草完成《缩小民政领域城乡差距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初稿,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拟通过实施社会救助标准城乡统一计划、农村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计划、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计划、农村社会工作提质增效计划和农村社会事务管理优化计划,不断缩小民政领域城乡保障标准、治理能力、服务水平等差距。 | 正常推进 | |||
205 | 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保达到省民政厅规定的提标幅度要求。 | 此项工作从二季度启动,一季度无具体任务。 | 正常推进 | |
206 | 关爱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改善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设施条件。 | 进一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养育标准,集中养育孤儿和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5%和7%以上。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 印发《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转发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沈民〔2021〕4号),指导各区、县(市)民政局根据文件要求,进一步拓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应保尽保。 | 正常推进 | |
依托金民工程系统,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保障对象的信息化动态管理。所有保障对象100%录入系统,每季度更新1次数据。 | 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春节前集中摸排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具体情况,包括儿童和监护人的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父母的务工地点、联系方式以及生活中的困难、需求等基本信息;春节期间,至少每三天上门了解生活情况,每天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聊天等方式与留守儿童家庭保持联系,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提供帮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留守儿童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 正常推进 | |||
修缮市救助站外倾斜围墙100米,保障救助对象及行人过路安全。 | 1.筹措资金,采取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挤出资金修缮救助站墙体向外倾斜的铁艺围墙。 2.科学施工,经咨询专业工程人员意见,已经采取铁艺围墙拉筋临时加固措施。 | 正常推进 | |||
修缮救助人员生活区域供暖设施,更换、新增安全暖气片64片。 | 1.筹措资金,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挤出资金用于修缮救助人员生活区域供暖设施,更换、新增安全暖气片。 2.已按照任务推进时间节点,提前完成更换暖气片5片。 | 正常推进 | |||
更换养员房间家具(床、床头柜、床垫各70件)。 | 1.对需要更换家具进行规划统计。 2.积极做好初步改造计划。 3.聘请专业公司对该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估算。 | 正常推进 | |||
实施楼内适老化设施改造(增设350延长米双排扶手)。 | 1.对需要改造的设施进行规划统计。 2.积极做好初步改造计划。 3.聘请专业公司对该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估算。 | 正常推进 | |||
改造房屋设施(地热、房间门、墙面、卫生间、呼叫器、强电弱电)。 | 1.对需要改造的设施进行规划统计。 2.积极做好初步改造计划。 3.聘请专业公司对该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估算。 | 正常推进 | |||
207 | 保障残疾人等群体权益。 | 印发《沈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暂行)》,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数据比对机制。(市民政局) | 起草完成《沈阳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3月12日,组织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为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流程,简化审批要件献言献策,市残联、部分区县民政局以及街道、社区具体负责“两项补贴”工作的负责人、残疾人专干和社区工作者共计30余人参加。 | 正常推进 | |
及时受理办结中国残联信访系统、辽宁省民心网、辽宁信访信息系统、12345沈阳市民热线交办的信访事项(市残疾人联合会)。 | 办理中国残联信访系统派件5件、12345沈阳市民热线平台派件5件,受理率、办结率均为100%。 | 正常推进 | |||
完成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重点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市残疾人联合会)。 | 完成疫情防控及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发工作通知,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场次。 | 正常推进 | |||
208 | 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发展普惠型、互助性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 | 在100个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 1-2月,组织各地区完成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招标工作,将上门服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信息录入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统一管理。3月份,启动2021年养老服务人才“千人培训计划”,全面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业务经办人员培训和上门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总计培训403人,新华网、辽宁新闻、沈阳新闻等多家主流媒体对培训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 | 正常推进 | |
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 对2020年适老化改造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与适老化改造第三方咨询机构和施工企业进行深入沟通,为制定2021年沈阳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收集意见。同时,挑选典型改造家庭拍摄影像,为开展年适老化改造宣传工作搜集媒体宣传素材。 | 正常推进 | |||
发展普惠型、互助性养老服务。 | 完成2020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工作情况网上评阅工作,总结试点村互助养老服务经验。召开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推进会议,对2020年已建成项目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指导督促运营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持续抓好项目运营。3月上旬,市区两级民政组成督导组,4次对普惠型养老项目开展现场办公,主动帮助承接企业解决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下水改造难、周边居民意见大、水费陈欠等问题。 | 正常推进 | |||
提高养老机构床位利用率,年底前达到55%。 | 督促各地区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对16家养老机构进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确保平稳运行。3月下旬,派出2个督导组,对部分养老机构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同时重点对具备公建民营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展开实地考察。 | 正常推进 | |||
226 |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 践行“两邻”要求,不断强化居民自治、居民互助的新型邻里关系。形成《关于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行动方案(2021—2025年)》。 | 1.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将五年实施方案调整为三年行动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已完成《关于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专项行动方案》初稿。 2.深入挖掘“两邻”理论内涵,组织召开“两邻”理念体系建设研讨会议,邀请东北大学、沈阳大学、沈阳市委党校多位专家学者,以及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沈河区相关同志共同研究探讨“两邻”理论,进一步完善《行动方案》。 3.先后赴厦门市、郑州市、上海市学习考察,深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为起草完善好《行动方案》打下基础。 4.向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和完善《行动方案》。 5.3月18日下午,向郑滨副市长汇报《行动方案》起草情况后,着手进行修改完善。 | 正常推进 | |
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 深入铁西区、大东区、辽中区等地区的部分社区调研,对城乡社区协商情况进行摸底,为修订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意见奠定基础。 | 正常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