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背景
实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提质扩容的重要抓手,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沈阳市自2020年以来全面启动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106户。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残联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9号)和《辽宁省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2〕19号)要求,在“十四五”时期,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现符合改造条件且有改造意愿的城乡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0%全覆盖。
二、文件起草过程
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残联,联合制定出台了《沈阳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通过持续实施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降低在家发生意外风险,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三、实施范围
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具体包括:
1.沈阳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79周岁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残疾老年人;
2.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79周岁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残疾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并需同时遵循以下要求:
1.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
2.改造对象家庭应拥有对拟改造住房的产权或长期使用权;
3.实施改造的房屋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未纳入拆迁规划;
4.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2020年度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
5.已接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以“户”为单位,计入各地区“十四五”期间改造成果,不再重复申报。
四、改造原则
一是坚持自愿申请。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家庭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按照需求急迫程度(如失能程度由重到轻)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内容。
三是坚持合理设计。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审批、评估审核、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五、改造内容
改造项目参照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清单,结合沈阳市实际,确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参考清单》,改造企业需以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符合其改造意愿为前提,逐户确定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改造内容。
六、实施方式
市民政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由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负责改造项目的策划组织、培训指导、方案审核、技术支持、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信息建档等工作;区、县(市)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定本地区改造服务机构,对申请对象家庭实施专业适老化改造服务。
改造服务机构不得为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或与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存在关联。由改造服务机构负责开展改造需求入户评估,提出改造方案并实施改造,进行设备配置。
七、补助政策
施工改造和设备配置给予符合条件且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且长期卧床的老年人每户最高3000元的改造补贴,给予其他符合条件老年人每户最高2000元改造补助。每个困难老年人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适老化改造补贴。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收取与支付,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自行协商决定。
八、工作亮点
(一)以立法为保障,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2019年颁布实施《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规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市区两级政府可给予补贴,为全面推进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2020年印发《沈阳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606户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2021年以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契机,完成了4500名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2年印发了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提出了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全覆盖的改造目标。
(二)以需求为导向,实现改造项目“私人订制”。一是形成需求清单。在全面摸底基础上提供适老化改造项目及产品清单,“一户一案”对老年人住所进行必要改造,配置设施设备。二是提供个性服务。从专业评估开始,改造的每个环节都邀请老年人共同参与,根据老年人生活习惯设计方案,从细节上体现关怀,提升老年人获得感。三是建立标准体系。形成全市统一的改造产品性能标准、设计标准、施工标准、验收标准,公开招标第三方机构把控施工质量。
(三)以满意为目标,力促改造工程规范有序。一是打造大数据“监督舱”。市民政局依托“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了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评估、设计、施工、验收、整改等全流程线上监管。二是构建智慧化“分析室”。建立电子化档案,实时提取数据开展统计分析,梳理高需求项目,为进一步优化改造清单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搭设信息化“回访屋”。依托市运营中心定期对适老化改造家庭进行电话回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