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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民发〔2020〕6号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图文解读
时间:2020-05-13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我市针对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担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工作,专门制定了《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为如期高质量完成兜底保障任务提供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本《方案》的主要精神内容如下:

一、制定了兜底保障工作目标

就是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做到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补尽补,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二、明确了三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是加强动态核查管理,及时精准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开展逐人逐户走访调查,尤其要密切关注年纯收入低于5760元的已脱贫人口基本生活状况,按月建立工作台账,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同时建立社会救助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数据信息准确完整,实时更新。

二是继续优化兜底保障政策,适当扩大兜底保障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成员供养或独自生活的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单亲儿童直接给予单独保障,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救助。核算家庭收入时对家庭支出和收入予以适当扣减,包括扣减刚性支出和生产成本、减半计算赡抚养费、灵活务工收入。落实减退期保障,分层分类退出。简化审批程序,受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请单人保、临时救助时,可省去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环节,提高兜底保障效率。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同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对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或人员,按规定条件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

三是关注重点对象,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政策,多措并举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实现“应补尽补、按标施补”。

《方案》对以上三方面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并明确完成时限。

三、提出做好兜底保障的工作要求

要求各地和相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将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周密安排,强化落实,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相关责任。加强脱贫攻坚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各类数据真实、精准、全面。强化督查督办,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乡镇、村实际指导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2020年沈阳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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