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民政局门户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关于沈阳市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进展情况
时间:2022-09-28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民政部部署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以来,作为辽宁省唯一的项目实施地区,沈阳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列为2022年政府民生实事,作为全市民政系统重点任务强力推进,目前,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均超额完成试点任务指标。现将项目实施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民政部下达建成3923张床位、上门服务7845人次指标任务的基础上,沈阳市自加压力,确定了全市建设4500张家庭养老床位、每床每月提供20-45小时上门服务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对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中的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方面,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4100张,完成民政部试点任务指标(3923张)104%,计划于年底前完成4500张;已为6.7万人次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服务时长已突破10万小时。家庭养老床位在沈阳市13个区、县(市)实现全覆盖。效益指标方面,通过此次提升行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完善、机构养老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形成了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兜底普惠提升为类别的具有沈阳特色的“品质养老”民生品牌,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1%以上(民政部要求85%以上),“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初步建立。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四项机制

此次提升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迅速推进,市民政局建立了“四项机制”,形成了整体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主要领导调度机制。市局主要领导对各地区建床进展进行日通报,调动各地积极性。各地民政局则采取有效措施,比进度、赛成效、找差距,短期内提升行动取得较快进展。二是重点工作提示机制。就各地区在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堵点,以“重点工作提示函”的形式给予提醒和指导,着力推动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已下发“重点工作提示函”16期。三是分类培训指导机制。召开相关政策解读会、业务培训会等20余次,下发宣传手册万余份。同时,市局组建工作专班直接参与指导街道社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四是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市局将提升行动划分为“服务机构招标”“申请数据录入”“线上审核审批”“老年人能力评估”“适老化改造”“智能化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量检测及验收”八大环节,将各环节工作推进速度和完成质量均纳入考核权重,动态管理、压茬推进。

(二)深入学习调研,完善顶层设计

一是广泛开展调研。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率队赴南京、无锡、北京等城市进行学习考察,汲取先进地区政策措施和工作经验,确定了沈阳市开展提升行动的总体方向,先后6次组织研讨会,就提升行动的工作思路、配套政策、相关流程、资金分配等进行论证,召开全市行政座谈会议3次、企业座谈会议3次,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确保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完善政策制度。在全面摸排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沈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沈民发〔2021〕35号),明确了我市开展提升行动的基本原则、服务对象、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印发了《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规定了评估对象、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资质、评估申请与受理流程、评估时限与费用等核心内容;印发了《沈阳市2021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确保已开展的适老化改造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与提升行动的有效衔接。各项制度措施的出台,为各地区顺利推进工作提供了进一步指导。

(三)精准摸排评估,确定服务对象

为提升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和保障服务对象的精准性,确保国家扶持政策和资金用于保障群众最迫切需求,市民政局组织对全市失能老年人生活现状以及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分布情况进行摸底,将建床服务对象确定为:户籍在沈阳市的特困分散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其中,特意保留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原有补贴待遇,最大限度提升服务对象获得感。经过广泛宣传动员,共有5000余名老年人申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为科学全面掌握老年人的居家照护需求,制定更加专业的建床计划,我们结合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定了《沈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招标了7家专业评估主体,培训了102名持证评估师,全面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截至目前,所有符合“建床”条件的老年人均接受专业能力评估,其中被评估为重度失能1063人、中度失能1206人、轻度失能2280人。

(四)加大扶持力度,细化服务标准

沈阳市提升行动严格按照民政部相关要求,对服务对象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智能化建设并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适老化改造方面。为每户家庭补助3000元,“一户一案”对老年人住所进行地面防滑处理、高差处理,配置护理床、加装安全扶手、助浴设施等必要的适老化设备,满足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核心需求,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减少摔倒等意外事件发生。智能化建设方面。为每户家庭补助2000元,为老年人家庭安装紧急呼叫、生命体征监测、门磁和烟雾燃气感应报警等智能化设备,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应急救助联络等服务,实现对居家老年人的智能看护。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方面,参照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为建床老年人提供每月20-45小时的免费上门服务,包括理发、助浴、助餐、助行、助急、室内清洁、起居照料、失禁清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健康管理、喘息服务等高频服务内容。

(五)探索智慧养老,解锁服务场景

市民政局以此项工作任务为契机,积极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在居家养老领域的发展。在市级层面,依托“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上门服务模块的研发工作,打造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场景,将申请“建床”老年人基础信息、能力评估结果、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设计及施工、上门服务数据、图片等,全流程纳入到平台进行监管,确保“建床”及上门服务质量,基本实现养老服务需求精准对接、服务质量实时监管、服务效果全程可溯。在区级层面,由各地区民政局指导中标企业搭建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并与市平台进行对接,为符合“家庭养老床位”建床条件的老年人家庭配备智能网关、紧急呼叫、生命体征监测、红外人体感应等智能设备,对老年人日常活动进行安全监测,遇有紧急情况自动报警,在接收老年人呼救信息时,能快速确认相关状况和诉求,联系家属及相关救援,为老年人提供远程智能监测、应急救援联络等安全协助,打造安全的居家养老环境。同时,开发了“沈阳养老”小程序,老年人及家属可根据服务需求进行线上点单,实现“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六)发动社会参与,推动市场运作

市民政局通过组织召开企业推介会等方式,为有意愿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的企业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共同促进沈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吸引了北京、上海、南京、四川等地具有丰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运营经验的企业参与我市提升行动,成功引进了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京福康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福寿康上海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外地企业中标各地区建设和服务项目。

(七)全程质量监测,确保项目实效

一是启用第三方专业机构指导验收。为使沈阳市各区、县(市)招标的改造企业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形成统一的设计和验收标准,市民政局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家庭养老床位改造工作的策划组织、方案审核、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信息建档等全过程咨询监督工作。二是打造“样板间”统一改造标准。在项目实施初期,各区、县(市)民政局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分别打造家庭养老床位样板间,市民政局联合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打造样板间进行验收,统一各地区改造企业施工标准。三是落实市、区两级监管责任。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参照民政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结合老年人需求调查意见,出台了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和上门照护服务指导清单。适老化改造共设置政府补贴项目41项、智能化设备13项,上门服务12项,让服务对象体验到专业规范的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各区、县(市)对已建成床位进行实地验收,

(八)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保障。要求各地区将老年人能力评估费用、服务人员培训费用都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中,同时,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配比,将适老化改造、智能化建设以及上门服务费用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中,确保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给予立法保障。将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上门服务等纳入到《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并出台了相关制度、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三是提升人才素养。启动养老服务人才“千人培训计划”和家庭照护者“万人培训计划”,截至目前,已完成806名上门服务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并为合格人员颁发了结业证书,实现100%纳入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统一管理、100%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养老护理员(2019年版)》和《家庭照护员(2019年版)》有关内容,制作了77个教学视频,供各地区组织线上培训时参考播放,目前已开展962场家庭照护者培训活动,参训人员1万余人。四是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市民政局学习借鉴北京、广州、青岛、苏州等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既有政策,已编制《沈阳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沈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按照高于国家清单要求,已梳理服务项目29项,下一步提报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资金安排情况

一是关于资金执行情况。此次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沈阳市共计4315万元,沈阳市、区两级财政另行配比支持3018.9万元。沈阳市认真落实《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56号)和《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1〕64号)要求,确保资金执行正确。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已于2021年12月2日下达至13个区、县(市),按各地区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改造服务的数量、金额、支付条件、比例和周期等进行支付,资金正在执行中。市、区两级财政配比资金拟待4500张床全部建设完毕后,进行结算。

二是关于资金使用对象。此次沈阳市提升行动服务对象为户籍在沈阳市的特困分散供养、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轻度失能老年人。其中,特困分散供养、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老年人纳入“经济困难老年人”范围,产生的建床和上门服务费用,由中央彩票公益金支出。考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普遍存在的现实养老问题,为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我市以此次提升行动为契机,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老年人,也纳入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的范围,该人群产生的建床和上门服务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对申请建床老年人的能力评估费用、评估指导费用、家庭适老化改造第三方指导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

下一步,市民政局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开展评估调研。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成立评估验收组,与第三方机构一起开展入户验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对建床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对于发现的问题“一户一案”予以妥善解决,研究完善相关指导细则,建章立制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二是落实风险防范。指导、监督服务机构制定风险预案、完善各项保险措施,做好各项服务事项和服务风险告知,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关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运营、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坚决防止发生服务安全、欺老虐老以及其他冲击社会底线的事件发生。三是强化日常督导。建立家庭养老床位常态化督导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跟踪、检查,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绩效评价和退出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审计。四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座谈、沙龙、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改造企业、服务企业开展经验交流和互鉴。制定入户评估员、改造施工人员、上门服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推动家庭养老床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沈阳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8日


版权所有:沈阳市民政局|网站地图|维护制作:沈阳市民政局 辽ICP备10016557号
联系电话:024—23468801 网站识别码:2101000054 辽公网安备:21010202000479
沈阳市民政局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4-23468801
Copyright(c)shenyang civil affairs bureau.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