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商务局:
为落实《沈阳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方案》相关部署,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制定了《沈阳市鼓励餐饮企业为高龄老人提供助餐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商务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鼓励餐饮企业为高龄老人
提供助餐服务工作方案
按照《沈阳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方案》相关部署,为全面落实疫情期间餐饮企业纾困扶持措施,结合解决好高龄老人日常餐饮方面难题,实现服务经济与保障民生双赢,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市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措施,以“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为载体,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和养老服务需求,以支持我市餐饮服务企业探索开展为高龄老人助餐服务为切入点,加大对复工复产餐饮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老年助餐服务实现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高龄老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助餐方式
向每位户籍为沈阳市的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价值200元的助餐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为其提供助餐服务。
三、资金保障
由各区、县(市)先行支付补贴资金,市财政按照各区、县(市)实际补贴金额的50%,对各区、县(市)财政予以补助。
四、实施步骤
各区、县(市)民政局、商务局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联合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发挥实效。各区、县(市)民政局参照市民政局设计模板,负责印制、发放、回收助餐券,面额20元/张,一人一码,助餐券仅限本地区使用,不可在全市流通,有效期至5月31日,逾期未兑换作废。
1.广泛宣传发动(2022年5月7日至9日)
各区、县(市)民政局要组织街道、社区对“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将活动政策送到每位高龄老人。各区、县(市)商务局要将扶持政策送达至餐饮企业,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助餐服务。
2.确定服务人群和助餐企业(2022年5月10日至11日)
此次活动服务人群范围为户籍为沈阳市的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1932年5月31日前出生),由老人户籍地所在区、县(市)民政局确定发放名单,按市民政局要求做好助餐券发放工作。
各区、县(市)商务局负责对申报餐饮企业的资质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本地区助餐企业名单,将相关信息发至本区民政局。
3.开展助餐服务(2022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老人或老人家属可持助餐券、老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到各区、县(市)指定助餐企业进行兑换,助餐企业应对老人身份信息、助餐券编码、代领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各区、县(市)民政局对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回访。
4.进行资金结算(2022年6月1日至30日)
助餐企业向本地区民政局提出结算申请、提供凭证,各区、县(市)民政局负责对助餐企业服务人次、助餐券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根据核实结果,向本地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至企业,之后向市民政局申请市级补助资金。各区、县(市)商务局、民政局要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民政局、商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将此次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动政策精准直达,让企业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让群众尽享惠民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各区、县(市)民政局、商务局要结合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对助餐服务给予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要对开展助餐服务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兑换助餐券的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对涉嫌套取政府补贴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确保防疫和食品安全。各区、县(市)商务局要督促指导助餐企业做好原料食材及容器和包装的清洗消杀,规范食品留样管理和进货台账记录,确保机构提供饮食来源有保障,记录有迹可查,保证食品安全环境和经营过程卫生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