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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鼓励餐饮企业为高龄老人提供助餐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09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各区、县(市)民政局、商务局:

为落实《沈阳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方案》相关部署,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制定了《沈阳市鼓励餐饮企业为高龄老人提供助餐服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民政局             沈阳市商务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鼓励餐饮企业为高龄老人

提供助餐服务工作方案

按照《沈阳市“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方案》相关部署,为全面落实疫情期间餐饮企业纾困扶持措施,结合解决好高龄老人日常餐饮方面难题,实现服务经济与保障民生双赢,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市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措施,以“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为载体,结合我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和养老服务需求,以支持我市餐饮服务企业探索开展为高龄老人助餐服务为切入点,加大对复工复产餐饮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老年助餐服务实现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高龄老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助餐方式

向每位户籍为沈阳市的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发放价值200元的助餐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为其提供助餐服务。

三、资金保障

由各区、县(市)先行支付补贴资金,市财政按照各区、县(市)实际补贴金额的50%,对各区、县(市)财政予以补助。

四、实施步骤

各区、县(市)民政局、商务局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联合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发挥实效。各区、县(市)民政局参照市民政局设计模板,负责印制、发放、回收助餐券,面额20元/张,一人一码,助餐券仅限本地区使用,不可在全市流通,有效期至5月31日,逾期未兑换作废。

1.广泛宣传发动(2022年5月7日至9日)

各区、县(市)民政局要组织街道、社区对“春风送暖政策落实月”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将活动政策送到每位高龄老人。各区、县(市)商务局要将扶持政策送达至餐饮企业,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助餐服务。

2.确定服务人群和助餐企业(2022年5月10日至11日)

此次活动服务人群范围为户籍为沈阳市的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1932年5月31日前出生),由老人户籍地所在区、县(市)民政局确定发放名单,按市民政局要求做好助餐券发放工作。

各区、县(市)商务局负责对申报餐饮企业的资质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本地区助餐企业名单,将相关信息发至本区民政局。

3.开展助餐服务(2022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老人或老人家属可持助餐券、老人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到各区、县(市)指定助餐企业进行兑换,助餐企业应对老人身份信息、助餐券编码、代领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各区、县(市)民政局对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回访。

4.进行资金结算(2022年6月1日至30日)

助餐企业向本地区民政局提出结算申请、提供凭证,各区、县(市)民政局负责对助餐企业服务人次、助餐券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根据核实结果,向本地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至企业,之后向市民政局申请市级补助资金。各区、县(市)商务局、民政局要对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民政局、商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机制,将此次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动政策精准直达,让企业尽早享受到政策红利,让群众尽享惠民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各区、县(市)民政局、商务局要结合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对助餐服务给予支持,不得强制餐饮企业给予配套优惠措施,要对开展助餐服务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对违规兑换助餐券的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对涉嫌套取政府补贴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确保防疫和食品安全。各区、县(市)商务局要督促指导助餐企业做好原料食材及容器和包装的清洗消杀,规范食品留样管理和进货台账记录,确保机构提供饮食来源有保障,记录有迹可查,保证食品安全环境和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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