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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4-08-07 来源:沈阳市民政局 文字大小: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中共沈阳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革同志任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行政审批处处长职务;

张葛同志任老龄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处长职务;

马林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婚姻登记处)处长,免去其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职务;

陆军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其社会事务处(市政府婚姻登记管理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阎韡同志任养老保障和促进监管处处长,免去其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李璠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处)副局长(副主任、副处长),免去其行政审批处副处长职务;

车莹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处长,免去其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石钧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副主任(副处长),免去其儿童福利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肖骏声同志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营商环境建设处)副主任(副处长)职务。

中共沈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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