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沈民党组发〔2022〕2号
关于高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下列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局党组研究决定,按期正式任职:
高峰同志任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胡静同志任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王俊文同志任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刘元春同志任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慈善事业和福利企业服务部副部长;
金磊同志任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回龙岗殡葬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士传同志任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救助管理站副站长;
朴贞林同志任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涉外婚姻登记中心副主任;
李红军同志任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民政事务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中共沈阳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