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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名采词要求
时间:2017-06-22 来源: 文字大小:    

专名采词要求        

作者:admin   2015 年 04 月 16 日          

二、专名采词要求
1、专名采词词源
按照地名命名的派生、借用、祈望、寓意等方式,规划专名采词词源主要包括正在使用或已经消失的地名资源、修饰词、相同字、序数词四种类型,同时按照地名资源的知名度和使用频率将其分为主要地名资源和次要地名资源。专门采词的词源应反映地名所在地的历史、地理、文化和经济特征,符合被命名实体的性质、功能、形态、规模和环境实际情况,含义健康、简明、确切、便民易记。
主要地名资源:包括行政区域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重要文物古迹名称,反映区域发展主体功能、时代特征、主体文化内涵的词,以及其他同类词组中最重要的词。如青年、建设、文化、沈水、奉天、故宫、东陵、北陵等。
次要地名资源:包括一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聚落名称、一般文物古迹名称、标志性建筑物名称、反映民俗文化特色、吉祥如意及规
划理念的词等。如万寿寺、文体、保工、兴业等。

修饰词:应是反映环境景观特色、民俗文化、吉祥如意、体现时代特征的词。
相同字:应是与当地的主体城市功能、民俗文化、自然地理特色或主地名密切相关的字。
序数词:序数词不宜单独作为通名使用,并且在使用时应按固定顺序进行排列。当没有方位词时,序数词由北至南或由东至西递增;当与方位同时使用时,序数词由基准地名向两侧递增。
2、行政区划名称使用要求
沈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各地名采词除与行政辖区相关的办公、体育、文化等大型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设施外,限制“中国、辽宁、沈阳、奉天、盛京”等现状及历史行政区划名称的使用。
其中城市道路在与所处区位条件相符合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市级以下现状及历史行政区划名称;
沈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对外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枢纽设施可以用“沈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对外交通设施可以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
公共开敞空间可以使用所在地县(市)、区以下行政区划名称;
大型建筑物及建筑群体与各级政府相关时可以使用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并应配合恰当修饰词进行使用。其他大型建筑物及群体的专名不宜使用“中国、辽宁、沈阳、奉天”等现代及历史行政区划名称。
3、城市道路专名采词
规划在沈阳城市道路命名过程中可以通过主要地名、次要地名、修饰词、相同字及方向词、序数词的使用强化道路的分级属性、序列性。
(1)城市出入口路采用起始城市(沈阳、沈北新区、苏家屯、康平、新民、辽中、法库)与所到达城镇的简称作为专名。如沈新路、沈本大街。
(2)高架路、下穿道路采取“地面道路名称+快速”的专名命名方式。如哈尔滨路、哈尔滨快速路。
(3)对城市空间结构起到重要作用的道路以地区主要地名为专名。如沈水路、沈北路。
(4)其它城市道路以次要地名为专名,或利用以下方式进行派生:
①利用“修饰词+相同字”进行派生。如文艺路、文萃路。
②利用“主干路名称含义相近或同类的词”进行派生。如崇山路、泰山路。
③利用“次干路专名+方位词+序数词”进行派生,其中方位词、序数词也可以单独出现。如宁波路、宁波北一路、宁波北路、宁波一路。
(5)道路专名分段:
为了增强地名的区块布局特征,同时避免由道路过长等带来的使用不便,规划城市道路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宜对进行分段命名,其中一条连续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宜分段过多。
①道路转角超过45 度时,宜进行分段命名;
②多条道路相交时,其中等级相同、连通较为顺畅的道路可以采用同一专名,其它道路宜进行分别命名;
③多条道路相交、道路角度相近、级别与宽度相当或均不相同时,宜分别命名;
④道路错位相交时宜分别命名;
⑤道路穿越两个地名区块,穿过河流、铁路、高速公路等地理实体空间边界时宜分段命名。
4、交通设施专名采词
(1)桥梁、隧道:
规划出入口桥专名优先采用附近的重要聚落名称,也可以利用周边重要的文物古迹名称。如白塔堡出入口桥、下深沟出入口桥。
规划立交桥、高架桥、桥、公铁桥、铁路桥、隧道专名优先采用与其相关的道路名称,也可以利用附近的传统聚落名称、文物古迹名称、标志性建筑物名称等。如文化路立交桥、沈海高架桥、东塔桥、兴华公铁桥、长大铁路桥、五爱隧道。
规划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专名优先采用附近的重要建筑物及群体名称、公园名称或广场名称。如南塔鞋城过街天桥、青年公园地下通道。
(2)站点:
规划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专名优先采用所在区域的行政区划名称及地理方位词,也可以利用附近的文物古迹名称等。如沈阳北站、南塔客运站。
规划地铁站、公交车站专名利用周边标志性建筑物及群体名称、公园广场、文物古迹名称、传统聚落名称、与线路走向相交最近的道路名称等。控制行政区划名称、与线路走向相同道路名称的使用。如
彩电塔站、鼓楼站、小河沿站。
5、公共开敞空间专名采词
(1)公园:规划公园专名优先利用所在区域的主要地名或体现公园主体特征的词。如五里河公园、建设公园。
(2)绿地:规划绿地专名优先利用周边重要的建筑物及群体名称、道路名称。如太清宫绿地、友好街西北站路南绿地。
(3)广场:规划广场专名优先利用所在区域的主要地名、体现景观文化及时代特征的词。如大东广场、中国印广场。
6、大型建筑物及群体专名采词

规划大型建筑物及群体专名可以利用开发单位名称,所在区域的文物古迹名称、传统聚落名称等重要地名,体现环境特色、开发及规划理念、时代特征、吉祥如意的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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