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扎实推进地名普查核查验收工作
作者:admin 2017 年 06 月 05 日
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的部署要求,云南省普查办自去年11月启动普查成果验收以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始终坚持层层审核把关求质量,坚持督查抓落实,扎实效推进全省普查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已分2批次向国普办报送了116个县级政区普查成果,占全省总量的9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省普办及时成立了由省民政厅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的省级普查成果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料检验、属性信息核验、技术查验和实地复验4个工作小组,细化了工作流程,落实了责任措施。年初召开了全省地名普查验收工作会,并对验收工作进行了培训;先后印发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办法》、《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省级验收实施方案》、《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入库验收办法》、《成果图编制指导书》等8项制度,明确了标准规范,确定了时限要求,强化了工作指导,确保全省普查验收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务实高效推进。省普办协调落实2017年省级财政预算地名普查经费600万元,全省各级普查办也积极争取本级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支持;全省州、县两级普查办均增加或抽调人员全力参与普查验收工作;省普办、省专家委会和监理、质控单位抽选的精干人员组成的资料检验、属性信息核验、技术查验和实地复验4个工作小组全面开展检查验收和实地核查工作;各级普查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资源优势,发挥专家委员会特长作用,发挥技术服务单位技术保障支持,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成果质量。成果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我们始终把普查质量管理贯穿普查全过程,全省普查成果一是要经历技术服务单位初检、县级自查、州级核查和省级验收四道防线;二是要经过省州县三级专家层层审核把关;三是要通过过省级监理和质量控制单位的现场监理和质量评定;四是州市核查要按照不低于60%的县级政区比例进行现场抽查,省级验收要按照不低于全省30%的县级政区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复验,确保质量管控不留死角。 (转载 中国行政区划网) |